東光縣經信委,地點是東光縣,職能是負責民營企業科技成果申報和推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光縣經信委
- 地點:東光縣
- 內設機構:政策法規司 辦公廳 規劃司
- 職能:負責民營企業科技成果申報和推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發展工業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有關發展工業經濟重大問題的措施和實施意見,提出扶持工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全縣工業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二)負責工業企業改革工作,推進現代企業改革制度。負責對各類企業的經濟指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產業結構、組織機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推進工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地區工業經濟合作的統籌和協調指導;負責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推進工業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可持續發展,協調工業區帶建設,組織工業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工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民營企業科技成果的申報和推廣,總結與推廣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負責民營企業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四)統計、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企業的經濟運行態勢,提出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方案和措施;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
(五)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對外貿易工作。負責工業項目的申請、備案、核准、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縣煤炭市場管理和廢舊金屬回收管理工作。
(四)統計、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企業的經濟運行態勢,提出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方案和措施;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
(五)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對外貿易工作。負責工業項目的申請、備案、核准、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縣煤炭市場管理和廢舊金屬回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牆體材料革新資源節能及綜合利用管理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