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合作聯合聲明

《東亞合作聯合聲明》是1999年東協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發表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亞合作聯合聲明
  • 發表時間:1999年
1999年《東亞合作聯合聲明》全文:
1、在於馬尼拉舉行的東協-中、日、韓首腦會議上,汶萊、高棉、中國、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寮國、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馬來西亞總理特使對他們迅速發展的國家關係表示滿意。
2、他們指出,東亞加強合作、密切相互之間的聯繫有著光明的前景;他們認識到,這一合作的不斷擴大,為他們相互開展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從而加強了那些對推動本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至關重要的因素。
3、他們知道,在新的千年中存在著挑戰和機遇;在全球化與資訊時代,本地區內的相互依賴不斷增強。因此,他們同意,要推動對話與合作,以加速對話進程;加強並鞏固集體的努力,以促進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睦鄰友好關係以及東亞乃至整個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
4、有鑒於此,他們強調,各自承諾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以及公認的國際法原則處理相互關係。
5、他們憶及東協、中國、日本和韓國的領導人在1998年12月於河內舉行的第六屆東協首腦會議上所做的關於經常舉行領導人會議的重要決定,認識到東亞展望小組在不斷作出努力。他們同意,在面對未來挑戰的時候,需要加強對話進程,從而推動共同感興趣和共同關心的重要領域內的東亞合作。
6、有鑒於此,他們強調,承諾繼續推動現有的磋商與合作,在各領域中、在不同的層次上共同做出努力,特別是在:
(a)經濟和社會領域
——在經濟合作方面,他們同意,加速貿易、投資和技術轉讓,鼓勵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方面的技術合作,推動工農業合作,加強中小企業,推動旅遊業的發展,鼓勵積極參與東亞增長區——包括湄公河盆地——的發展;通過考慮將諸如建立“東亞經濟委員會”以及為主要地區工業啟動產業論壇的倡議聯繫起來,以促進民營部門更廣泛地參與經濟合作活動;同時,鑒於這些行動是實現可持續經濟成長以及對於防止東亞再次發生經濟危機所發揮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他們同意,繼續進行結構改革,並加強他們之間的合作。
——在貨幣與金融合作領域,他們同意,在共同感興趣的金融、貨幣和財政問題上加強政策性對話、協調與合作,初始階段可以集中在巨觀經濟風險管理、加強公司管理、資本流通的地區監控、強化銀行和金融體系、改革國際金融體系、通過10+3的框架,包括正在進行的10+3財政和央行領導人和官員的對話與合作機制,加強自救與自助機制;
——在社會及人力資源開發方面,他們同意,社會及人力資源開發對於實現東亞可持續增長至關重要,這種重要性體現在可以在東亞國家內部和東亞國家之間減少經濟和社會不平等。在這方面,他們同意,在諸如實施“東協人力資源開發倡議”、建立“人力資源開發基金”以及“東協社會保障體系行動綱領”等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
——在科技發展領域,他們同意,加強在這些領域的合作,加強能力建設,促進東亞經濟發展及可持續增長;
——在文化和信息領域,他們同意,加強地區合作,向世界其它地區宣傳亞洲的觀點,進一步促進東亞人民之間的交流,推進對彼此文化的了解、友好與和平,集中了解東亞文化的力量和優點,認識到本地區的力量部分來源於其多樣性,並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繼續努力;
——在發展合作領域,他們同意,給予並加強對東協落實《河內行動計畫》的支持是重要的,這將推動經濟和可持續發展,增強技術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實現本地區長期的經濟和政治穩定;
(b)政治和其它領域
——在政治-安全領域,他們同意,繼續進行對話、協調與合作,加強相互理解與信任,從而在東亞地區建立持久和平與穩定;
——在跨國問題上,他們同意,加強合作,以解決東亞各國在這一領域的共同關切。
7、領導人們注意到,他們的集體努力和合作日程是對各種多邊論壇倡議的支持與補充。他們同意,在諸如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亞歐會議以及東協地區論壇等各種國際和地區場合中。加強協調與合作,同時,也加強與地區和國際金融機構的協調與合作。
8、他們決心,在各個領域實現東亞合作;他們責成有關部長通過現有機制,尤其通過他們的高官,監督“聯合聲明”的實施。他們同意,在2000年泰國曼谷舉行的東協與對話國會議前後,舉行一次10+3外長會,以回顧本“聲明”的執行情況。
9、最後,他們對進一步深化和擴大東亞合作表示了更大的決心和信心,朝著注重實效、切實提高東亞人民的生活質量、促進本地區在21世紀的穩定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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