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錦旗統計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擬訂全旗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及統計標準。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旗各蘇木鎮、各部門的統計及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三)按照國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旗情旗力普查、各項專項調查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組織蒐集、整理、提供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旗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為全旗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五)審查各蘇木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指導全旗統計業務培訓;組織管理全旗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工作。
(六)檢查、審定、管理、出版全旗基本的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劃、協調全旗社會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旗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蘇木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
(八)承辦旗人民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統計局內設股室分別有:辦公室(綜合股)、農牧股、工業股、城鎮住戶調查隊、計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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