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湖北商會高級顧問正常調整制度

杭州湖北商會建立高級顧問正常調整制度

為了充分享用各方面人脈資源,加強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我會經第一次會員大會決議,實行高級顧問聘請制度。為保證聘請制度正常實施,現就有關問題作進一步明確:

一、聘請原則:
1、省市廳局級在職在崗湖北同鄉。
2、杭州市(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在職在崗局級領導。
二、實行定期調整:
1、調整對象:省市廳局級湖北同鄉因軍令等原因退休,杭州市(區)政府和職能部門局級領導因軍令退休或調離崗位的。
2、調整時間:每年年底調整聘用一次,新聘用領導須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議決定。
三、加強走訪聯繫工作:
1、每年中秋、春節前要對聘請名譽會長、高級顧問上門,走訪慰問。
2、走訪聯繫分工:會長、常務副會長負責省市級領導;各分會負責轄區內高級顧問。
杭州湖北商會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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