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蘇商會

杭州江蘇商會

杭州江蘇商會是經杭州市人民政府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批准和杭州市民政局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由蘇籍在杭經商興辦實體投資者及有關人士自願結合組成的在杭州市區域內進行行業自律、協作交流、諮詢服務、招商引資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有單位會員200多個,商會設會長1人,常務副會長23人,副會長13人,商會下設秘書處和辦公室,有2名專職工作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江蘇商會
  • 宗旨: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 要求:行業自律、協作交流、諮詢服務
  • 地區:杭州
  • 對象:江蘇籍
  • 類別:商會
商會宗旨,組織結構,活動紀實,商會資質,商會章程,管理制度,

商會宗旨

本著“引導同鄉、服務社會、回報家鄉、提升自我”的宗旨,構築江蘇藉經商務工同鄉與政府聯繫溝通平台,建立對內對外廣泛交流的溝通機制與合作渠道,遵循客觀公正,規範自律和共謀發展的要求,服務江蘇藉經商務工同鄉。弘揚蘇商精神,提升江蘇人形象。
杭州江蘇商會
合理運用市場規則,凝聚江蘇商界精英,整合蘇藉企業資源,溝通各方面的信息和情況,尊重家鄉政府、蘇藉經商務工同鄉觀點,同時保持客觀的立場,協調各方關係,維護蘇藉經商務工同鄉的合法權益。
大力倡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完善和充實服務內容,並以多形式的高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與信息的快速傳遞,使之成為構築招商引資平台,謀求企業發展,同鄉團結互助,共謀事業發展,促進家鄉和浙江兩地經濟繁榮不斷前進的動力。

組織結構

杭州江蘇商會組織機構設定框架 為使杭州江蘇商會(以下簡稱商會)的工作有規範的組織保障,提高商會工作的效率,根據商會章程及其他兄弟商會的成功做法,本商會組成如下基本體制和組織結構:
  1. 商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依次行使相應權力,商會日常工作由會長辦公會議決策執行。
  2. 商會的執行機構和協調機構主要是商會秘書處及商會各部門,在會長、常務副會長和專職副會長等的領導和督促下進行工作。
  3. 商會會長統盤考慮和組織副會長及秘書處研究策劃商會發展的方向性問題和商會重大事項,指定若干常務副會長分管有關部門,由分管常務副會長為主考慮和組織研究實施其分管部門的工作。常務副會長應向會長負責,會長應儘可能給常務副會長及其分管部門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
  4. 分管常務副會長組織開展工作,應當督促有關部門有計畫有步驟的進行,並將工作進展和工作結果及時報告會長,並告知秘書處備案。

活動紀實

商會2011年1月活動紀實一、1月2日下午14:00在在武林廣場29號杭州劇院三樓金海岸紅磨坊大舞台(杭州大廈旁)舉辦杭州市安徽商會第五屆“創業在杭、情系安徽”大型文藝聯歡會和答謝酒會活動。
  1. 1月2日下午16:00在浙江省人民大會堂舉行杭州福建商會成立一周年慶典活動。
  2. 1月10日下午16:00杭州市國內來杭投資企業聯合會召開二屆五次理事會暨新春團拜會,會長祝斌出席此次活動。
四:1月11日下午16:00杭州市天台商會在杭州望湖賓館七樓貴賓室召開成立大會暨新年團拜會。
五:1月13日下午3點今世緣杭州上市品鑑會在餘杭臨平星橋街道廣廈天都城大酒店舉行,商會工作人員代表商會出席活動。
六: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50在杭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禮堂舉辦“寧夏浙江(杭州)經貿合作推介會。副秘書長周成功和商會工作人員代表商會參加此次活動。
七:2011年1月14日14:00-18:00 ,“蘇商500強”頒獎典禮暨2011全國蘇商領袖年會在淮安鼎立國際大酒店舉行。2011年11月15日全天重要活動並上台接受由中央部委領導或省領導頒發的“蘇商500強”獲獎證書。會長祝斌參加此次活動。
八:1月16日(周日)18點到20點公共關係協會在紅星文化大酒店23層多功能廳舉辦2011年新春聯誼會。
九:1月16日下午17:30杭州河南商會在瑞京國際大酒店四樓瑞京廳召開換屆選舉大會暨新春團拜會。商會工作人員代表商會參加此次活動。
十一:1月19日(星期三)晚六江蘇省工商界迎春酒會在南京國際會議大酒店隆重舉行。
十二:1月19日下午16::30在浙江國際大酒店5樓絲綢之路廳召開2011年各地駐杭州辦事機構暨來杭投資企業迎春座談會。
十三:2011年1月28日下午15:00—20:30新明投資控股集團2010年度總結表彰大會暨2011年團拜晚會在浙江世貿君瀾大飯店三樓世貿廳舉行。

商會資質

杭民發〔2008〕79號
關於準予杭州江蘇商會註冊登記的批覆
杭州江蘇商會(籌):
你們提交的社團法人註冊登記申請收悉。經審核,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準予註冊登記。註冊登記後,杭州江蘇商會具有社團法人資格,業務主管單位為杭州市人民政府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
你會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進行運作,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管理,重大活動應及時報告我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杭州江蘇商會。
英文譯名:JiangSu Chamger Of Commeree,Hangzhou (簡稱:JCCH)
第二條:本會是以江蘇籍在杭州市經商的各行業遵紀守法的人士和相關單位為主體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民間社團組織,本會實行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的活動方式和運行機制。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團結在杭的江蘇籍商業者及其它行業投資者,為促進蘇浙兩地經貿互利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努力為我國改革開放,經濟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杭州市政府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為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杭州市民政局為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地址——杭州市文暉路108號浙江文源賓館1703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作用和業務範圍:
  1. 搭建一個聯絡感情、互相交流的平台。本會為在杭經商的江蘇籍同鄉通過商會互相認識、相互了解,同講鄉音、共敘鄉情,以達到交流感情的目的。
  2. 提供一個信息交流、尋找商機的平台。本會通過組織會員參加各種活動以及利用網路、會刊等多種形式使會員相互之間交流信息、互通有無、從中尋找到商機,達到共贏的目的。
  3. 藉助集體資源,使本會成為會員與政府合作、促進蘇浙兩地經濟發展的橋樑。本會通過資源整合、發揮商會的資源優勢,與蘇浙兩地政府建立良好密切的聯繫,為商會的工商企業各界人士尋找到合作項目,同時也為蘇浙兩地的經濟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4. 協助有關單位普及商務知識,傳播兩地文化,交流商務經驗,開展專業培訓,聘請專家、教授及專業人士授課,提高會員的經營管理水平。組織兩地商務考察,為會員提供投資信息、市場信息、就業信息、交通信息等,提供經營管理、技術諮詢等服務。
  5. 成為維護本會會員合法權益強有力的基石。本會成立的最根本宗旨之一是為了維護會員的合法利益,商會將通過各種合法的措施引導和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並監督商會全體人員模範遵守法律和商業職業道德。
6.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7.為會員辦理其他的有關事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制(以單位會員為主),入會條件如下:
承認本會章程,遵守國家憲法、法規,參加本會活動,能按期繳納會費。在杭的江蘇籍工商企業人士或相關企業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者,並辦理有關入會手續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會員入會程式:
  1. 提交入會申請書;
  2. 經本會秘書處審查核實,交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 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
  1. 參加本會召開的組織活動;
  2.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 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 取得本會提供的有關經濟信息和資料;
  5. 向本會提出有關諮詢;
  6. 當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本會給予法律上的聲援和幫助;
  7. 有申請加入和退出本會權利。
第十條:本會會員義務:
  1. 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執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期交納會費;
  2. 積極參加本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
  3. 維護本會團結和聲譽,不做有損害本會團結、聲譽的事,積極弘揚中華民族正氣、美德;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及除名:
(一)會員自願退會或因工作調動及其他正常情況需要退會的,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本會據此註銷會員資格。
(二)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本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報會員大會審議表決除名,並註銷會員資格.
  1. 違法亂紀,受到相關法律制裁者;
  2. 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行為;
  3. 不履行會員義務;
  4. 不繳納會費;
  5. 連續三次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
  6. 其他特殊情況導致會員行為違背本會章程者;
第十二條:凡除名或退會者均不退還會費。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的任務和職權:
  1. 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2. 審查本會的工作報告;
  3. 選舉產生理事會;
  4. 決定終止和罷免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 2/3 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得到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 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但延期最長不超過 1 年(需報其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和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十七條:本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理事會議。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但必須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常務理事會職權:
  1.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2. 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
  3. 制定本會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4.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6. 批准會員入會或對違法會員除名(開除);
  7.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8.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9.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0.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1.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會。理事會成員的人數必須是單數。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3-4次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或視頻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 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任期 5 年,可連選連任,但最長不超過2屆。會長主持會務,組織實施理事會通過的決議,制定工作計畫及其它決議事項。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在理事會閉會期間,會長可召開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重大問題。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後上報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履行本職職責。本會設會長1名,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社會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設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人數根據本會不同時期的發展情況而定。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議、會長辦公室會議;
  2.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3.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事件;
  4. 特殊情況可委託常務副會長代行上述職責;
  5. 提出秘書長人選,交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討論並決定秘書長的聘用。
第二十七條:本會常務副會長、副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1. 維護本會形象,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2. 本會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主持本會日常工作,在會長離職期間代行會長職責行使職權;
  3. 根據會員大會決定和常務理事會的分工,決定和處理本會的工作;
  4. 商討,議定本會重大事宜、發展目標及重要工作。
第二十八條:為促進本會的健康發展,本會聘請德高望重、熱心支持本會工作的老領導、老同志和江蘇在杭工作的同鄉可為名譽會長、顧問。設名譽會長若干名,名譽會長可列席本會常務理事會議。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專、兼職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會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設若干工作部門。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副秘書長(若干名)為其助手,在會長或授權的常務副會長的領導下,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本會設監事一人,監事不得由理事會成員和常務理事擔任,可列席理事會。監事主要是對商會運作以及商會的有關管理層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有關情況並可向會員代表大會予以報告。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來源:
  1. 按本會所確定的有關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2. 社會捐贈;
  3. 政府及有關部門、團體資助;
  4. 經核准的業務範圍、諮詢和其他業務活動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年度收繳會員會費,收繳辦法和會費標準由會員大會表決後另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在會員代表大會換屆、法人代表變更,或有關部門認為必須要對本會進行財務審計時,本會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六條:本會經費的使用:
  1. 本會的會務活動;
  2. 組織會員參加的活動;
  3. 本會秘書處的日常辦公開支;
  4. 商會所需的其他合理開支。
第三十七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會配備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原則上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時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通過合理的形式實行財務公開。
第三十九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本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勞保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會終止由理事會提出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起前,須在符合《公司法》有關規定的情況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活動。
第四十三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本會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杭州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管理制度

  1. 會 議 制 度
(一) 會員代表大會
1、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二年)至少召開一次,一般在本會換屆選舉時召開。特殊情況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代表大會。
2、 會員代表大會履行本會《章程》規定的職責: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授權本會會長辦公會決定理事增補事宜;
(3) 聽取並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終止事宜;
(5)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3、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二) 理事會會議
1、 理事會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
2、 理事會履行本會《章程》規定的職責:
(1)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 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和秘書長;
(3)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在理事會閉會期間授權會員發展部吸收發展會員,並向理事會通報;
(6) 決定各部門的設立和終止;
(7) 決定副秘書長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8)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9)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3、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或會長委託的常務副會長主持。
4、 理事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5、 召開理事會議須由本會辦公室將會議的主題、時間、地點等內容在會議5天前以通知各位理事。各位理事在收到會議通知後,必須將能否出席會議的回執按通知要求反饋給辦公室。辦公室將根據出席的人數是否達到章程規定的法定人數,決定是否按時召開本次理事會。如不能按時召開的,要及時通知各位理事。
6、 理事會通過的決議必須經過到會的2/3以上的理事通過方能有效。
7、 理事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席會議參加表決的,可以書面形式或委託其他理事表達意見。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將書面意見或委託事項告知辦公室的,可計入出席人數和表決結果。
8、 情況特殊的,理事會會議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三) 常務理事會議
1、 常務理事會會議每兩個月召開一次。
2、 常務理事會議履行本會《章程》規定的職責。
3、 會議由會長或會長委託的常務副會長主持。
4、 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5、 召開常務理事會議須由本會辦公室將會議的主題、時間、地點等內容在會議3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各位常務理事。各位常務理事在收到會議通知後,必須將能否出席會議的回執按通知要求反饋給辦公室。辦公室將根據出席的人數是否達到章程規定的法定人數,決定是否按時召開本次理事會。如不能按時召開的,要及時通知各位常務理事。
6、 常務理事會會議通過的決議必須經過到會的2/3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方能有效。
7、 常務理事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席會議參加表決的,可以書面形式或委託其他理事表達意見。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將書面意見或委託事項告知辦公室的,可計入出席人數和表決結果。
8、 情況特殊的,常務理事會會議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四) 會長辦公會議
1、 會長辦公會議每一個月召開一次,會長辦公會議一般在本會召開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議期間同時召開。
2、 會長辦公會議由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出席。
3、 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或會長委託的常務副會長主持。
4、 會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本會的重大事項,會議認為必要,可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
5、 會長辦公會議認為必要,可增加或減少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需要審議的事項。
6、 情況特殊的,會長辦公會會議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1. 辦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 辦公室是本會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具體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決議、決定,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本會內外工作。
(二) 辦公室工作由秘書長主持,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根據需要可設秘書和工作人員若干人。辦公室工作人員由秘書長聘用和解聘。
(三) 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1、 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決議、決定。
2、 統一管理本會的證書、印章和檔案。
3、 受理事會委託在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協同會員發展部發展會員,辦理會員相關手續,並向理事會通報。
4、 負責協調廣告信息部編印本會內部通訊等資料,交流、傳遞各種信息。
5、 做好會員服務工作,協調公共關係部接待會員來訪,反映會員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協調維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對會員提出需要幫助反映和協調的個性問題,做好溝通工作與聯絡工作,通過專家諮詢、診斷論證、組織會商等辦法提供服務。
6、 負責對外聯絡。
(四) 本會的檔案、書信、資料等由秘書長提出處理意見,並交給本會負責收發的秘書統一管理。重要檔案和信函應及時送會長閱知和處理。本會名義對外發文或簽訂協定,須經會長批准或會長授權秘書長批准。以本會辦公室名義對外發文和簽訂契約、協定,必須經秘書長批准。
(五) 辦公室實行每月例會制度。例會由秘書長主持,總結交流本會工作情況,安排當月工作。
(六) 辦公室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度。
  1. 人事管理制度
(一) 本會領導人實行選舉產生制度。根據本會《章程》規定,理事由本會會員代表大會各自選舉產生;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本會理事會選舉產生。
(二) 本會副秘書長、部門負責人由秘書長提名,經理事會或常務理會審議後聘用或解聘。
(三) 本會辦公室專職工作人員由秘書長聘用或解聘。
(四) 本會各部門工作人員由部門自行聘用,報辦公室備案。
(五) 本會辦公室聘用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在聘用契約中明確規定。
  1. 財務管理制度
(一) 本會財務管理由財務部負責,其主要職責:
1、 收繳會員會費,接受社會捐贈。
2、 按照《章程》規定,合理管理和使用本會資產。
3、 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二) 本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執行財政部門關於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有關制度。接受本會主管部門江蘇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會的監督和管理。
(三) 本會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具有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四) 本會所有的收入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製的會費收據或行政事業收費收據,收據的領取、使用、保管和核銷登記,手續必須完整。
(五) 本會經費支出,主要用於辦公室辦公經費(包括購置辦公用品,支付印刷、交通、通訊費用,差旅費用,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及獎金等)、組織活動、進行學術交流、編印信息資料、出版書籍等費用,以及經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的特殊開支等。
(六) 本會經費支出由財務部長按財務審批制度審批。開支必須票據完整,用途清楚,經辦人簽字,審批手續齊全,會計審核後方能報銷入帳。
杭州市江蘇商會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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