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本商會目的是加大杭州女裝品牌的宣傳力度,提高杭州服裝在國內市場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從而推動杭州服裝企業健康、持續、穩定的發展。商會以"振興和發展杭州地區服裝行業"為宗旨,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面向企業,面向基層,集行業主力,辦行業之事。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令,在會員與政府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當好政府部門的參謀和助手,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竭誠為會員提供多方面的服務。本商會衷心感謝政府各有關部門、社會各界人士及新老會員企業的大力支持, 同時歡迎更多的服裝企業加盟我商會,與我商會密切合作,共創杭州服裝輝煌明天。商會將一如既往地以"立足國內,走向世界,爭品牌,創名牌"的宗旨, 為振興和發展杭州地區服裝業而努力奮鬥。
商會理念
杭州是我國七大古都之一,其歷史可追述到五千年人類文明的良渚文化及吳越文化。兩朝國都,三吳都會,三面雲山一面城,杭州以其"西湖美景、商貿繁榮、人文薈萃",被十三世紀義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盛讚為"世界上最美麗華貴之城,人在其中,自信為置身天堂"。它特殊的歷史、地理氣候,孕育了其"人傑地靈、文脈遠長、英才輩出、絲府茶鄉"等與眾不同的區域特點,更以其深厚文化底蘊與文化同化力享譽海內外。
"杭派"女裝正誕生和成長在這片土壤里,紡織服裝業淵源深遠,基礎強,其特有的城市特性,博採華章的江南文化,啟發對時尚的無窮創造力,表達千百年來東方人對時尚和美的獨特創造力。
2000年6月,在眾多經營杭州服裝產業的企業主強烈願望下, 自發形成的民間團體--杭州市總商會杭派女裝商會成立了(現改命為--杭州杭派女裝商會)。為回響市委、市政府大力發展杭州女裝產業,第二年春,商會高舉"中國女裝看杭州"的大旗,在2001北京CHIC上一炮打響"杭派"女裝的知名度,在國內市場上更清晰地體現杭州服裝產業是我市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發展都市型工業的重要突破口;是建經濟強市,創文化名城,實現充分就業的有效載體。商會成立之後, 以培訓、服務,宣傳和傳遞信息為手段, 以提高產品質量和檔次為主要環節, 以市場為導向, 以產品展示為突破口, 以打響品牌為重點,運用"走出去 請進來"的方法,推動"杭派"服裝產業發展。商會不僅與兄弟商會、異地服裝企業進行考察學習交流,為了促進行業、區域及政府之間的交流,還多次組團參加北京、大連、上海、深圳﹑香港﹑日本﹑韓國等地大型服裝服飾博覽會,參加服裝產業的各項評比推薦活動;為提升杭派服裝品牌知名度,顯示出群體力量的優勢微利; 為幫助企業樹立品牌意識, 以質量為根本,塑造產品良好形象,牽頭開展服裝質量檢測活動,樹立企業良好完善競爭風氣;協調行業自律性,聯繫政府,進行行業調查,制訂行業規劃,注重服裝企業強勢品牌產品的延伸,與專業品牌策劃機構合作,從政策研究、市場環境調研、信息處理等職能方面尋求強強合作力量;在對國內外巨觀經濟形勢的發展趨勢, 以及在本行業發展情況進行及時跟蹤、調查的基礎上,做出客觀評估,幫助企業找出自身優勢和發展方向; 以科技為手段,鼓勵企業走多元化經營道路,著力營造"杭派"品牌氛圍。
擁有希望,共同努力。商會目前擁有企業會員一百一十多家,不僅團結了大批富有理想、勇於創新、努力開拓的年輕企業家,而且為他們更進一步發展提供所需技術人才儲備。我們希望通過商會的努力,以服務企業為宗旨,將"杭派"推向更輝煌的未來。
中國經濟如同一列駛上了快車道的火車, 而我們每一位杭州杭派女裝商會的企業家們則是有幸搭上這列火車的乘客。中華人民民族精神的精髓就是承擔責任的主動,商會應秉承這種精神, 把困難留給自己,把方便讓給大家。跨入新世紀,我國進入嶄新的發展階段,這是一個靠智慧才能生存的時代。作為"杭派",我們站在"入世"平台上,發展的起點不同了,企業的拓展難度加大了,要求更高了。而作為杭州杭派女裝商會,更新發展觀念,尋求新的發展思路,採取新的發展舉措,更是責無旁貸。我們應保持平和的心態面對入世,擺正實現自身價值的空間位置,真誠為會員服務,獲得企業的信任和信心。一方面我們要加快與現代國際時裝設計理念接軌、融洽;另一方面我們正致力於杭派女裝的品牌、市場、網路與國際服裝市場全面接軌。商會正在組建一個諮詢機構,對企業進行培訓、評價、諮詢等工作,通過商會逐漸消除企業在運作和法律之間的差異,提供支持和幫助;套用新的管理技術、生產方式以及其它最基本的特點。商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從事務型轉變為引導型、規劃型, 為企業的貿易開拓渠道。加強與兄弟商會的連結,商會不僅是企業的顧問和後勤,更能增強自身整體素質與團隊實力,不但起到起點與支點的作用,而且憑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傳統創立服裝品牌、建立信息,實現資源共享。
面對人世。 我們今天所做的, 將直接影響到明天,只有堅定地追求穩步發展,不急於求成,銳意進取,善於把握好時機,自強不息、堅忍不拔、勇於創新、追求實效。發揮運用分散的社會資源, 自律性地參與社會管理,溝通、協調、整合個人與群體、群體與群體、群體與政府間的關係,為企業搭建一個展示平台,提供發展思想,營造競爭氛圍。認清我們不是"一個",而是一群年輕、有所作為的企業家群體。不僅要積極履行商會的"五自原則、五自方針",商會要成為產業發展的設計者,行業政策的建議者,行業利益的維護者,還應再接再厲, 以時時兢兢業業,處處如履薄凍的團隊魅力,繼續當好行業經濟運行的協調者,在政府與企業中間架起暢通"橋樑",共謀"杭派"產業的大發展, 以一個純民間行業組織, 為中國女裝這顆璨燦明珠注入新鮮的血液。
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杭州杭派女裝商會。(以下簡稱本商會)
第二條 本商會是經以杭州地區從事服裝生產、經營為主的企業,以及與服裝行業有關聯的企業,自願組成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商會以"振興和發展杭州市服裝行業"為宗旨,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面向企業,面向基層,集行業之力,辦行業之事。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令,在會員政府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當好政府部門的參謀和助手,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竭誠為會員提供多方面的服務。
第四條 本商會接受杭州市工商業聯合會和杭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本商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杭海路68號杭州杭派精品服裝市場八樓815室。
第二章 業務范
第六條 本商會的業務範圍
1) 接受政府部門的委託,開展行業調查,研究行業發展方向和戰略,向政府部門提出行業技術,經濟政策和行業立法建議並協助政府貫徹實施。
2) 組織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促進服裝行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3) 加強行業信息網路建設,經政府授權,編輯出版信息刊物,開展信息諮詢服務,促進信息與情報交流。
4) 採取多種形式,組織人才、技術、職業等培訓,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全面提高企業素質。
5) 組織參加服裝方面的展銷會、展覽會,通過各種渠道積極宣傳,努力工作,逐步實施"名牌"戰略,為杭派服裝樹立良好形象。
6) 會同有關部門參與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檢查和監督。
7) 反映會員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8) 加強與同行業組織及相關團體的聯繫和交流,組織會員參與經濟、技術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9) 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商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1) 凡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服裝行業生產和經營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均可申請入會為單位會員。
2) 凡從事本行業生產、管理、科研、教育、流通有關的專家、學者、企業家、工程技術人員和熱心支持杭州市服裝行業發展的個人,均可申請入會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商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擁護本商會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商會的意向。
3) 在本商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 單位或個人提交入會申請書,並填寫入會登記表。
2) 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成為會員,個人會員須有正式會員一人介紹。
3) 由本商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有對商會工作的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3) 有權優先參加本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 優先獲得本商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和本商會出版的刊物及有關資料。
5) 有向本商會提出對本單位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組織結構等方面的診斷和幫助改進工作的權利。
6) 會員的科研成果、論文專著等可在本商會刊物上優先發表。
7) 有提請商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
8)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9) 個人會員享有(三)、(五)、(七)、(八)項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 遵守商會章程,執行商會決議。
2) 維護本商會合法權益,自覺遵守行規行約。
3) 積極參加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商會交辦或委託的工作。
4)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商會章程,現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特制定會員費繳納標準如下:
4) -1繳納會費是會員的應盡義務,凡經杭州杭派女裝商會正式批准的會員,均需按期繳納會費,以保證商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4) -2繳納會費的標準:
副會長:5000元/年;理事:2000元/年;會員:1000元/年。
4) -3繳納會費時間:
繳納會費時間規定為當年10月底前一次性交清,新入會的會員需繳納當年的會費。
4)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或其它特殊情況,當年繳納會費有一定困難的會員單位,應於繳納會費期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辦公會議核准後,可以緩、減或免繳會費。
4) -5無故拖欠或不繳納會費者,由理事會開會酌情作出暫停會籍或退會處理。
5) 向本商會反映有關情況,為商會提供信息資料。
6) 在商會組織下,協助解決其他會員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科技開發、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問題。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商會,並按本商會規定辦理手續,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會費,不履行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辦理退會:
1) 自行停產或轉產;
2) 破產;
3)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
4)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勸其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
3)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終止事宜;
5) 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聘請協會顧問,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才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五年(會員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杭州市工商業聯合會審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 領導本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商會工作計畫;
10) 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
11)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商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商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 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好影響。
3)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杭州市工商業聯合會審查並經杭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商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杭州市工商業聯合會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杭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商會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商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代表本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商會秘書長行駛下列職權:
1)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商會經費來源:
1) 會員交納的會費;
2) 接受自願捐贈和資助;
3) 政府資助;
4)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商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商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商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商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商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商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四十一條 本商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商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商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杭州市工商業聯合會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4年5月21日理事會通過後2004年7月20日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商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商會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