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杭州市餘杭區戲劇曲藝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區戲劇曲藝藝術家、戲劇曲藝工作者和民眾戲劇曲藝骨幹自願組成的人民團體,是繁榮餘杭文藝、建設美麗之洲、發展先進文化和構建和諧餘杭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杭州市餘杭區戲劇曲藝家協會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聯合杭州市餘杭區戲劇曲藝界,團結全區戲劇曲藝工作者和民眾戲劇曲藝骨幹,致力於繁榮和發展餘杭區戲劇曲藝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餘杭文化名區和美麗之洲,實現社會和諧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杭州市餘杭區戲劇曲藝家協會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根據人民團體自身特點和動作機制,依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杭州市餘杭區戲劇曲藝家協會是杭州市餘杭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區文聯和餘杭區民政局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的管理及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