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許可權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公路、水路、場站、城市公共客運等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計畫。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公路路政、道路運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用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三)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制定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護的行業管理。參與城市公共客運設施的建設並負責公共客運設施監管。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負責交通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同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負責全區道路運輸、公路路政、道路運輸站(場)等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統籌協調全區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公共汽車運營,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
(五)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管資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指導交通建設投融資平台和投資機制的建設,提出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交通有關規費政策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六)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路網路的運行監測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漁船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領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推進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指導交通領域信息化建設,負責綜合交通大數據管理,牽頭構建數字交通服務體系。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及其岸線生態保護及修復、節能減排、污染防治等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加強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統籌管理,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加快構建城鄉一體、多種運輸方式銜接平衡的一體化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預,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降低物流業成本。進一步增強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與交通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著力構建水陸空多元立體、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慧型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管工作。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負責交通工程招投標監管工作。
2.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漁船檢驗及檢驗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漁業船舶的登記和船員管理,負責漁船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和漁船單方事故的調查處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制度建設、政務公開、重要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後勤等工作。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意識形態、統戰等工作。指導、協調行業系統黨建工作。組織編制全區交通運輸局機關年度預決算,承擔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牽頭依法行政、普法宣傳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規劃建設科
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規劃、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公路、水路、場站等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管理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承擔項目前期、建設、竣工驗收的指導督查工作。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資金使用,制定項目年度投資建設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交通建設投融資管理。負責公路養護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參與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承擔交通工程項目從業單位資質、質量技術安全監督、信用、環境保護等管理。
公共運輸服務科
組織擬訂城市公共客運、道路旅客運輸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參與城市公共客運設施的建設並負責公共客運設施監管。承擔道路旅客運輸、車輛租賃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運營,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承擔公交優先、共享交通發展等推進工作。推進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建設,承擔城鄉運輸統籌和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慢行系統等各種出行方式的銜接平衡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的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
運輸管理科(安全監督科)
承擔道路貨物運輸、道路貨運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維修檢查和配件經銷、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物流運輸服務等行業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區各種貨運方式的銜接,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應急保障運輸工作。承擔交通運輸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有關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污染防治、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工作。承擔漁船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信用建設、綜合統計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培育工作,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牽頭推進數字交通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