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  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石連忠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職能設定,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劃、標準。
(二)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市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制定和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支付標準和收費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和維護。
(六)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全市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推進“智慧醫保”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槓桿作用,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績效,確保實現醫保資金可負擔、能持續。

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保、醫療、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組織人事處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的建設和群團等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擬訂醫療保障改革發展工作規劃,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組織開展數據分析和監測利用。
(三)醫藥服務管理處。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按規定許可權擬訂醫保支付標準和醫療收費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改革制度,指導監督招標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辦法。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服務的經濟性評價。承擔市級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
(四)基金監管處。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編制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正處長級4名、副處長級4名。
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職能設定

(一)市醫療保障局直接管理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六個城區醫療保障工作。
(二)設立市醫療保障局蕭山、餘杭、富陽、臨安分局,為市醫療保障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級別為正處級,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人財物實行屬地管理,其行政編制計入當地行政編制總量。市醫療保障局蕭山、餘杭、富陽、臨安分局按許可權負責區域內的相關醫療保障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各分局所屬醫療保障相關事業單位由所在城區自行設定和管理。

現任領導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方健國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石連忠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瑋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巡視員:徐冠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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