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財政局,是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國資管理等規範性檔案。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
(二)擬訂全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政府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全區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和區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研究提出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完善區對鎮街(平台)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鎮街(平台)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承擔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套用推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區財政總決算、部門(單位)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管理執法執勤用車(行政執法專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七)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區政府授權,代表區政府對相關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建立健全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擬定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許可權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編制歸屬我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上述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區級各項社會保障支出,參與制定社會保障政策。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編制區級政府投資預算和區級政府重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府投資類專項資金、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十三)承擔全區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監督、指導代理記賬等中介機構和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
(十四)負責土地儲備資金及形成資產的監管,負責審核土地儲備金收支預決算,監督管理資金支付。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金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