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司法局

杭州市蕭山區司法局是杭州市蕭山區機構改革重新組建的部門,為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契約的合法性審核。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契約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指導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研究規範政府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應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或協助辦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工作。監督全區信息公開工作。
(四)參與研究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指導並開展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組織並實施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和管理全區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七)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管理本系統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
(九)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切實加強全面依法治區的統籌協調、指導推進、督促落實、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區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堅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執法體制和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圍繞發展大局、生態環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設等,規範行政決策。加強行政執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發展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業,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民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面建設大普法工作格局,創新調解制度機制,推動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和依法治理。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築牢公共安全風險防控底線。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機制,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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