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於二0一0年六月四日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 法規分類:區縣規範
  • 頒布日期:2010-7-1
  • 實施日期:2010-7-1
基本信息,意見介紹,適用範圍,扶持對象,政策措施,附則,

基本信息

名 稱: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法規分類: 區縣規範
頒布日期: 2010-7-1
實施日期:2010-7-1
時 效 性:有效
頒布單位:
正文:杭府法備告[2010]25號
蕭山區人民政府:
你區上報備案的規範性檔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蕭政辦發〔2010〕125號)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予以備案。
特此答覆。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蕭政辦發〔2010〕125號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
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於進一步加快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意見介紹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商貿服務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促進我區商貿服務業的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08〕1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8〕55號),《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服務業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市委〔2009〕12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杭政〔2008〕2號)和《中共蕭山區委蕭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蕭委〔2004〕10號)檔案精神,制訂以下政策意見。

適用範圍

1.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在本區,並在本區註冊的獨立核算的商貿服務企業(各類市場、商場、批零貿易、餐飲、糧食、服務企業)。
2.民間資金和區外資金在本區投資的商貿服務業建設項目。

扶持對象

3.符合《蕭山區商業網點規劃》的重大商貿服務項目。
4.對蕭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商貿服務企業。
5.有利於提升蕭山商貿服務業整體發展水平的企業、項目、品牌和商貿新型業態。

政策措施

6.區財政每年安排商貿服務業發展資金2000萬元。其中專項用於全區性商貿服務業發展的規劃編制、重大項目調研與論證、組織參加大型會展、商貿服務項目宣傳招商、信息化建設,教育培訓、行業管理、重大節慶和活動等方面資金500萬元;用於項目建設、創建品牌、規模貢獻、商貿新型業態培育等扶持資金1500萬元。
7.大力支持商貿服務業項目建設、鼓勵發展現代商貿業。對列入區級以上(含區級)商貿服務業重點項目,在用地指標、基礎配套、資金貸款、項目審批等方面予以扶持;完成建設並投入運營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
8.鼓勵鎮街加快發展商貿服務業。每年從商貿服務業發展資金中安排150萬元,用於對鎮街培育發展商貿服務業、完善和健全商貿服務業規劃體系等的補助。
9.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本區商貿服務業通過合資方式,引進國內外知名企業來蕭投資大型商貿服務業項目。凡引進世界500強、國內100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在本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總部企業(地區總部及以上),在投入運行後,分別給予引入企業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10.鼓勵企業做大做強。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重點企業、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的商貿服務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被認定為省、市級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11.鼓勵商貿服務業提升管理水平。凡各類市場經省工商管理局新認定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二星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新通過國家、省、市、區級綠色市場的認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8萬元、5萬元和3萬元的獎勵。首次被國家、省、市商貿主管部門命名為國家、省、市級以上各類名店(名企)等稱號的商場等商貿服務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首次獲得國家特級、一級、二級(五鑽、四鑽、三鑽)酒店(家)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首次獲得國家金鼎、達標百貨店等稱號的商場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2.鼓勵發展商貿服務業的電子商務。商貿企業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的,給予享受杭州市“三三制”政策的補助;認定為省、市級商貿領域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3.加大對商貿特色街區的培育。區政府對新建商貿特色街區採用“一事一議”政策。經區政府命名的商貿業特色街區,考核合格的每年給予10萬元的管理經費資助;榮獲國家級、省級、市級特色街區的,一次性分別給予管理主體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14.加快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連鎖龍頭企業向鎮村連鎖門店的配送額首次突破2億元和1億元(糧油配送達到3萬噸、1.5萬噸以上),經驗收合格的農村直營和加盟連鎖門店(包括加盟便利店、糧油配送門店)同時達到100和50家以上的,一次性給予40萬元和20萬元的獎勵;連鎖龍頭企業在區內農村新發展15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超市,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5.鼓勵發展便民便利項目。以連鎖經營方式新增的早餐、洗染、家政服務、再生資源回收、咖啡館、茶樓和社區商貿服務業等便民便利項目,新發展數量達到3家以上的,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50?D100平方米和20?D50平方米的,分別給予連鎖總部每家一次性2萬元、1.5萬元和1萬元的資金補助;以連鎖經營方式新增的餐飲企業,新發展數量達到3家以上的,新建門店每家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10萬元的補助。
16.鼓勵加強食品(農產品)安全檢測和索證索票,確保食品(農產品)質量。鎮街和社區的農貿市場建立食品(農產品)安全檢測室或檢測點,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分別一次性給予檢測室3萬元、檢測點1萬元資助;服務全區市場的檢測室和索證索票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資助。對堅持常年按規定檢測,檢測台帳完整,經驗收達到規定檢測量的檢測室和檢測點,每年分別給予1萬元和0.5萬元的藥劑費補助。
17.繼續推進和完善“放心示範店”工程。根據《蕭山區農村放心示範店管理辦法》,經區級有關部門驗收新增的放心示範店和放心糧油示範店,一次性給予1500元的補助。經區三綠工程領導小組審核的區放心品牌推薦產品,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對保證市場供應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
18.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功能,提高協會的凝聚力,加強對商貿行業的管理,每年從商貿服務業發展資金中安排100萬元,用於承辦商貿主管部門委託的重大促銷、宣傳、調研、活動、制訂地方標準及規範等項目的經費資助。
19.加大商貿人才培養力度。對在同一企業連續服務三年以上,新獲得高級技師資格的,一次性給予3000元獎勵,新獲得首席技師的一次性給予5000元獎勵。參加國家、省、市商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的各類評比、評選(技術比武)獲得金、銀、銅獎(一、二、三名)的,分別給予:國家級3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省級2萬元、1萬元、0.5萬元的獎勵;市級1萬元、0.8萬元、0.5萬元的獎勵。
20.對全區商貿服務業產生重大影響的商貿服務項目,採取“一事一議,一事一策”的辦法,單獨實施優惠政策。

附則

21.本意見規定的獎勵、扶持政策,具體由企業、鎮街申報,區發改局(區服務業辦公室)、區貿易局、區財政局核准,報區政府審定。對同一單位(項目)同類、同級別的獎勵,按“就高不重複”的原則確定。
22.本政策意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期限為三年,由區發改局(區服務業辦公室)、貿易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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