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乾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研究指導全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等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的改革;加強文化隊伍建設;加強對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和監督;研究制定和貫徹落實各項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引導和協調全區文化產業的發展,負責區域內文化產業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江乾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外文名:Jianggan district of hangzhou culture radio and television news and publication
  • 職能:綜合管理全區戲劇、音樂
  • 內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杭州市江乾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機構職能
(三)綜合管理全區戲劇、音樂、美術等文化藝術事業,繁榮文藝創作,重點抓好藝術精品的創作規劃與管理,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管理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指導藝術教育和培訓工作;參與或組織實施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區級公共文化設施,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和組織開展全區民眾性文化活動;健全基層文化工作網路;指導街道、鎮文化站的文化業務工作,定期開展培訓;指導開展社區文化、廣場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等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區文化社團工作。
(五)履行廣播電視行政管理和監管職能;指導和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負責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文化娛樂、營業性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印刷、複製企業設立和變更的行政許可、審核、備案、報批和監督管理。
(七)主管全區文化市場的綜合行政執法,研究制定文化體育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對文化市場經營人員和街道、鎮文化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指導街道、鎮開展文化市場監管工作;依法實施對全區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的管理;協助上級文物部門對區域內的文物進行考古發掘;指導開展文物普查工作。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培育體育市場,發展體育產業。
(九)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負責區全民健身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基層體育工作網路,指導社會體育、學校體育;指導全區開展各類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區運動會等重大體育賽事,籌備、組織參加上級體育競賽。
(十)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工作,指導全區青少年體育業餘訓練工作;管理裁判員、教練員、運動員隊伍;依法實施全區體育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體育經營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參與實施區級重點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區級體育設施,指導基層體育設施建設;歸口管理區體育總會,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審核和管理。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及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組織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接待、後勤、議案建議提案處理、信訪、安全保衛、愛國衛生、計畫生育、辦公自動化和系統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重大活動、重要和綜合性會議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滿意單位的評選工作;編制年度文化、體育事業經費預算;加強對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的管理、監督、審計;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調配、考核、晉升、工資、獎懲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術崗位考核;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二)文化科
制定並實施全區民眾文化事業、圖書館事業和藝術創作生產規劃,扶持、指導全區文藝創作和生產;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文化活動;組織開展或配合開展基層文化建設創建項目的考核驗收;指導社區文化、廣場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健全基層文化工作網路;指導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室)等文化事業建設和管理人員業務技能培訓;負責全區民族民間藝術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指導社會文化社團開展工作;負責整理社會文化的檔案材料。
(三)體育科
宣傳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體育法》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等;組織、協調區運動會等大型體育活動和重大體育賽事;組織開展全區民眾性體育活動,健全基層體育工作網路;統籌規劃全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籌備組織參加市級及以上重大體育比賽;指導和管理全區體育競賽工作,指導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等學校體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全民健身工程建設和國民體質監測;負責實施裁判員、教練員、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制度;負責體育學校、體育社團等審核和管理。
(四)市場管理科(廣電出版管理科)
依法對本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市場進行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文化體育市場管理制度;負責對從事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經營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依法實施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美術品經營、音像製品、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等經營項目行政許可;負責設立電影放映單位批准及變更、終止電影放映單位備案工作;負責設立出版物零售經營單位和變更相關經營項目的審批;負責對歌舞娛樂場所變更相關經營項目的審批;負責本轄區內設立打字、複印企業審批;指導街道、鎮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市場管理和社會監督;管理、指導文化經營行業協會、學會開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各項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政策,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的發展管理,協調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區域內文化產業的發展管理; 負責全區體育產業的發展管理,貫徹落實體育產業政策,協調體育產業運作的重大問題;負責區域內體育產業的發展管理、體育彩票的銷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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