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國家稅務局

杭州市國家稅務局

杭州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杭州市國家稅收的職能機構。負責和主管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及國家指定的稅種的徵收管理。承擔全市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以及負責進出口稅收等的管理。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杭州市國家稅務局、杭州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 郵編:310009
  • 地址:杭州市建國南路276號
  • 類型:主管杭州市國家稅收的職能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規劃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財務管理處,督察內審處,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獲得榮譽,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

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民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決定事項。

教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國際稅務管理處

(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第一稽查局
承擔杭州市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3.第二稽查局
承擔杭州市西湖區、拱墅區、濱江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科級):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4.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等辦法;組織實施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本系統稅收發票和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稅收票證等)的計畫編制、保管、調撥、結算、繳銷等工作;承擔票證防偽品管理及票證真偽鑑定等工作。

獲得榮譽

2008年,獲得了“浙江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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