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創新驅動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參與區內科研體系建設。
2、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全區科技創新環境營造、基礎條件建設、研發支持和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各類科技計畫。
3、組織實施省、市重大科技項目,統籌推進基礎套用研究、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研發和創新及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4、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5、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協調推進全區科技管理平台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擬訂全區科技創新載體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6、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廣和促進產學研結合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7、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發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協調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
8、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智力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9、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
10、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11、負責優秀科技企業、人才的選樹組織工作。
1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直屬單位
上城區科技創業中心 | 負責研究擬訂區孵化器的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不同形式的孵化器開展工作;積極引進各類高新技術成果、人才和資金,培養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協助入駐企業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稅務登記、(新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提供相應諮詢服務;組織進駐企業申報各類科技項目,幫助孵化企業取得研發資金和提供產業化過程中的融資服務等工作。
|
現任領導
楊東 | 黨委書記、局長 |
方文偉 |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
王華良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許宏波 | 副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