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教育發展基金會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發展基金會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發展基金會是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基金會正式成立於2005年9月,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基金會的登記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教育廳。基金會現任會長王金誠,秘書長呂春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上城區教育發展基金會
  • 外文名:Educational Development Fund of HangZhou shangchen District
  • 性質:公募基金會
  • 成立時間:2005年9月
  • 原始基金數額:人民幣1000萬元
建設宗旨,組織成績,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培養優秀教師、學生,表彰成績顯著的教育工作者,開展教育科研活動,發展本區域的教育事業。

組織成績

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得到了許多關心教育事業發展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已募集資金1000萬元,為基金會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為了充分發揮基金會的作用,更好地踐行基金會的宗旨,促進上城教育事業的優質均衡發展,基金會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目前推出了“教師突出貢獻‘米蘭獎’”、“中小學生‘綠芽獎’”、 “教師教育科研‘白楊’資助項目”、 “教師自主研修‘豐葉’資助項目”等四個獎勵(資助)項目。2007年進行了首批獎勵(資助),獎勵(資助)人數為34人,獎勵(資助)金額達49.9萬元。
我們熱忱歡迎更多關心教育事業發展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有識之士能伸出您溫暖的雙手,獻出您的仁愛之心,與我們攜手共創上城教育更加美好的明天。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杭州市上城區教育發展基金會。英文名:Educational Development Fund of HangZhou shangchen District,縮寫為:EDF(ShangCheng district,HangZhou)。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浙江省。
本基金會的宗旨:培養優秀教師、學生;表彰成績顯著的教育工作者;開展教育科研活動;發展本區域的教育事業。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由社會捐助。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浙江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浙江省教育廳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住所為上城區惠民路26號(上城區政府綜合大樓內)。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為:
一面向海內外、社會各界依法開展募捐活動;
二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的範圍或捐贈者的意願,組織實施各項活動計畫;
三立足教育發展的目標,積極開展優秀人才培養和教育科研活動;
四表彰、獎勵成績顯著的教育工作者和特殊人才;
五定期召開理事會、表彰會;
六加強對外工作交流,經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可組織相關的對外工作交流活動;
七加強對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能通過合法途逕取得收益;
八加強與出資單位的聯繫,不定期召開工作報告會或組織聯誼活動。
第三章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七條本基金會由20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八條理事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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