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

杞縣監察委員會是由杞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杞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1日,杞縣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標誌著杞縣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意味著實現了對全縣所有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杞縣的紀檢監察工作站在了一個全新的起點上。
縣委副書記、縣長宗家楨,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魏培林共同為杞縣監察委員會揭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陶長生主持揭牌儀式。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何萬峰及縣紀委、縣監察委員會全體人員參加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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