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杞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杞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杞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杞縣人民政府院內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擬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 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行政規章和基本標準,制定我縣相關實施細則並予以監督檢查;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規則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代表縣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規範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就業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規劃、指導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則、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則;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國家分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具體實施、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全縣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國家、省、市教育工作方針、政策的指導下,制定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興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及政策並指導實施。
五指導實施省、市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建立和完善勞動關係調整體系;執行國家、省、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國家、省制定的企業職工工傷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政策;參與評定國家、省級、市組、縣級企業勞動模範。
六擬定全縣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及工資確定辦法;參與擬定全縣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擬定全縣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發布全縣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定本縣企業工資指導線;審核縣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工資標準。
七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仲裁工資;依法對勞動爭議進行調解、仲裁,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爭議有關的集體上訪、罷工和突發事件。
八根據國家、省、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基本標準,擬定我縣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九制訂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和方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制定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制定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醫療保險承辦機構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的資格;負責縣直單位醫療保險管理、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負責全縣勞動保障幹部的教育、培訓;組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產業發展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縣際、市際、省際、國際業務技術合作與人才交流。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⒈辦公室(掛法制股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機要、檔案、公務、信息、宣傳、安全、接待工作;監督檢查勞動和社會保險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指導全局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制工作;負責普法工作及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宣傳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工作。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管理及其網路建設的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保障系統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等工作。
⒉勞動保障監察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與其合署辦公)
擬定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範,指導和監督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行使勞動保障監督檢查權,負責在杞市屬、縣屬和在縣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指導、參與全縣勞動保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和跨區域違法案件的協調處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業務工作,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監督。
3、職業技能開發股
擬定全縣職業技能開發的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在職職工技能培訓;根據國家分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擬定全縣職業技能鑑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全縣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資格認定的審核工作;管理全縣職業資格證書;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勞動預備制度;負責管理全縣職業技能競賽和縣級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組織對職業培訓機構的評優、認定。
⒋勞動工資與就業股
指導實施全縣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擬定企業招用人員政策,指導全縣各類企業的勞動管理;參與評定國家、省、市組、縣級企業勞動模範;監督實施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政策;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整政策、措施指明了方向政策建議;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所以寫傳的有關政策;參與擬定、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有關政策。
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擬定全縣就業經費的管理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以及再就業經費的使用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再就業服務中心和職業介紹機構、就業訓練中心管理規則並監督實施;擬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公民入杞就業的管理;負責外國在杞機構從事勞動力中介、諮詢、培訓業務的管理;擬定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規則及政策並組織實施。
⒌勞動爭議仲裁股(掛杞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管理全縣勞動保障爭議仲裁工作;依法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調解、仲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勞動保障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仲裁的政策、法規;負責協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企業調解委員會和人民法院之間的關係;負責勞動契約鑑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縣、市駐杞機構、跨地市的勞動保障爭議案件和全縣重大、疑難勞動保障爭議案件;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信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保障爭議有關的集體上訪、罷工和突發事件。
⒍保險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擬定全縣養老保險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落實省、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和基金政策,審核縣內養老保險費率或治安領取條件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落實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政策、個人帳戶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落實殘廢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並組織實施。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擬定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則和失業保險基金縣地統籌辦法;擬定失業人員的登記、發證、調查、統計等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銜接工作。
擬定全縣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政策、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則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醫療、生育 藥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擬定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並監督實施;組織對定點機構的考評;擬定補充醫療保險的規則和政策及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認定辦法及勞動鑑定機構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7、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
負責實施省、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實施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違紀案件,認定投資機構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格;對有關機構承辦的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