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言,廣東省檢察院反瀆局原局長。
2015年11月29日,廣東省紀委官網南粵清風網通報,廣東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原局長、檢委會原委員杜言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違紀被查,免去職務,開除黨籍,
違紀被查
2015年6月19日,經廣東省委批准,杜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1月,經查,杜言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組織審查,轉移藏匿巨額財產;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長期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免去職務
2015年7月3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免去杜言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開除黨籍
2015年11月29日,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原局長、檢委會原委員杜言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杜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杜言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