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奇(原甕安中學校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7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鳳奇,原甕安中學校長。

違紀查處
2015年5月31日,原甕安中學校長李鳳奇因違紀受嚴重警告處分。
經查:2010年7月至2013年11月期間,李鳳奇在甩灑紙雍陽中學實求嫌施邊坡支護工程過程重戲備微中,違反政府採購和招投標法律墓凝民規定,且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對此,夜贈和蜜李鳳奇負主要領導責任,其行為已構成違反財經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戰挨旋,經中共甕安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報中共甕安縣委常委希備企會批准:給予李鳳奇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