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梅(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市中區分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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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梅,女,漢族,1976年12月生,四川井研人,大學文化。1997年8月參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市中區分中心主任。

2022年6月,李雪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雪梅
  • 性別:女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6年1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井研縣農機公司工作;
2000年12月至2009年9月,在井研縣石牛鄉人民政府工作;
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在井研縣婦女聯合會工作;
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井研縣婦女聯合會副主任科員;
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井研縣馬踏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在樂山市糧食局工作;
2013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樂山市糧食局市中區分局副局長;
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樂山市糧食局市中區分局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2020年9月,任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市中區分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3月,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市中區分中心主任李雪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6月,經樂山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樂山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市中區分中心原主任李雪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雪梅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李雪梅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雪梅開除黨籍處分;由樂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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