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雁(法學院副教授)

副教授,男,1957年出生,先後在北京大學比利時魯汶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1990年學成歸國,先後在香港、歐洲和國內從事商業法律和國際法相關的實際工作和研究。主要著作:《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論中國在核條約領域的國家實踐》以及數十篇有關國際法、中國國家安全和海洋法的相關文章。現從事國際法、海洋法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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