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防,字智周,大名內黃人。舉進士,為莫州軍事推官。隨曹彬入契丹,授忠武軍節度推官。括磁、相二州逃戶田,增租賦十餘萬。
基本介紹
- 本名:李防
- 字號:智周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大名內黃
原由,事跡,後世,
原由
李防,因請均定田稅,又請縣有破逃五十戶者令佐降下考,百戶殿三選,二百戶停所居官,能招攜者旌賞之。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潞州,遷秘書丞。體量二浙民飢,建言逃戶田宜即召人耕種,使人不敢輕去甽畝,而官賦常在。又請京師置折中倉,聽人入粟,以江、浙、荊湖物償之。擢開封府推官,請與判官間三五日即府司軍巡院察冤獄。出為陝路轉運副使。先是沿江水遞,歲役民丁甚眾,頗廢農作,防悉以城卒代之。會分川、陝為四路,徙防梓州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為三司戶部判官。
事跡
景德初,江南旱,詔與張知白分東、西路安撫。上言:“秦羲嘗增江、淮、兩浙、荊湖榷酤錢,民頗煩擾。江南以歲飢權罷,而淮南、荊湖未被德音。”詔悉罷之,仍詔羲等毋得復增榷酤之利。遂為江南轉運。淮南舊不禁鹽,制置司請禁鹽而官自鬻之,使兵夫輦載江上,且多漂失之患。防請令商人入錢帛京師,或輸芻糧西北邊,而給以鹽,則公私皆利,後採用之。徙知應天府,鑿府西障口為斗門,泄汴水,淤旁田數百畝,民甚利之。又徙興元府,入為三司鹽鐵判官,失舉免官。後起通判河南府,徙知宿、延、亳三州,為利州路轉運使,累遷兵部郎中、糾察刑獄,擢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進給事中,復知延州,更耀、潞二州,卒。
後世
防好建明利害,所至必有論奏,朝廷頗施行之。其精力過人。防在江南,晏殊以童子謁見,防命賦詩,使還薦之,後至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