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鐩

李鐩(1448~1529) 字時器,今湯陰縣五陵鎮鎮撫寨村人。明成化八年(1472)進士,初授都水主事。累官鴻臚少卿、工部侍郎、工部尚書。成化年間任刑部郎中時,奉命赴山西賑災,在救災同時,廣開水渠,澆灌農田上百萬畝,成績卓著。弘治初年奉詔上書,條陳治理朝政十事,並精將簡政,加強軍備,制定防禦策略,對穩定邊防局勢起到重要作用,深得弘治帝讚許。後,鐩遭宦官排斥,被迫辭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鐩
  • 別名:字時器
  • 出生地:河南湯陰縣
  • 出生日期:1448年
  • 逝世日期:1529年
  • 職業:明朝官員
明朝成化年間任刑部郎中時,奉命赴山西濟賑災荒,並在救災同時,廣開水渠,澆灌農田上百萬畝,成績卓著。
弘治初年奉詔上書,條陳治理朝政十事,主張“外攘宜先治內”,批評朝內奢靡浮華現象等。當時,邊疆報告密雲一帶有外族入侵動向,亟需加以防備。弘治帝聞報說:“非往撫不可”。將召至榻前,進行安排。到邊防後,精將簡政,加強軍備,制定防禦策略,使局勢趨於穩定。弘治帝幸慰地說:“果然是一位善於處理國家大事的能手。”
正德初,宦官劉瑾掌權,前朝一些大臣遭受排斥,也被迫辭職。瑾被誅後,被詔還,恢復工部尚書職務。適內宮發生火災,焚毀宮室需重新興建。長工部,悉心合計,以期“費省而工堅”。是時,“土木煩興”,多次向正德帝上書,建議緩建其他項目,集中物力財力建成內宮。惟監工太監劉養不肯聽從,當面予以訓斥。劉養系皇帝寵貴,對的訓斥不予理睬,反到皇帝面前哭訴李欺他。雖正德帝素知李忠直,不予追究,但終覺自己的言行,已為時所不容。嘉靖改元,年已75歲,乃請準歸家休養。家居8年,除春秋祀墓外,“靜坐觀書,不出戶庭,不宴飲,無音樂,天性節約,至老不渝”。卒年82歲。謚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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