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玲故意傷害案,2011年8月21日在阜陽市潁東區發生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金玲故意傷害案
- 發生地點:阜陽市潁東區
2011年8月21日凌晨4時20分,李金玲到公安機關投案。李金玲到案後供述,8月20日晚22時許,他在阜陽市潁東區袁寨鎮臨潁村朱海孜莊準備偷魚時遭村民許志田追打,他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將許志田捅倒在地。8月21日凌晨5時,李金玲引領公安人員到現場查看,許志田已死亡。李金玲引領公安人員提取他藏匿的作案工具尖刀及丟棄的作案時所穿衣服。
李金玲故意傷害案,2011年8月21日在阜陽市潁東區發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