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無問劍集序

湯顯祖(1550—1616),字義仍,號海若,又號若士,別稱清遠道人,臨川(今屬江西)人。1583年(萬曆十一年)進士,曾任南京太常博士、禮部主事等職。1591年(萬曆十九年),因抗疏抨擊朝政,被貶廣東徐聞典史。後調浙江遂昌知縣。1598年(萬曆二十六年),棄官歸家,不再做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超無問劍集序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者:湯顯祖
  • 作品體裁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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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顯祖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李超無問劍集序(1)
歲往浴佛(2),有驅烏漫刺(3),坐我堂東。揖之,知其奇,留之齋。云:“不能斷酒也。”信宿而都無所斷(4)。偶爾破口,公案二三耳(5)。居常率爾成詩。心有目而目有睛,眉毫鼻吻間,盡奇俠之氣。
一日,問余,何師何友,更閱天下幾何人。余曰:“無也。吾師明德夫子而友達觀(6),其人皆已朽矣。達觀以俠故,不可以竟行於世。天下悠悠,令人轉思明德耳。”遂去之吁,拜明德夫子像。而復過我,則發已覆頂額間矣。曰:“先生言俠不可竟行於世,而予以俠猝未可除。因而說劍,為天下將軍得度耳。”余笑曰:“有是哉!”
明年秋九月,則已雄然冒武冠,帶長劍而就余。有吳下諸生書,乃始知其江陰文士李至清也。曰:“業已去書生為頭陀(7),去頭陀為將軍。弓劍之餘,時發憤為韻語,數十首。來豫章(8),題曰《問劍》。先生宜有以訣之(9)。”
余笑而問曰:“既冠而娶乎(10)?”曰:“未也。”“然則劍不可得而問也。吳人而知干將而劍乎(11)?其師鑄劍三年,而金鐵之精不流,夫妻俱入冶爐中而劍就。干將夫妻,不能自投,斷髮剪指而已。今子獨雄而無雌,而又奚鑄焉?”生曰:“先生其無戲。”曰:“非戲。”曰:“子謂必夫妻而劍耶?莊生說天子之劍,裹以四時,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以陰陽。陰陽者,夫妻也。若然者,上決浮雲,下絕地紀(12)。列子所稱視而不可見,若有物存。或見影而不見光,乃是物也。然鑄此劍者,皆不能殺人(13)。生償斬發而而為僧,亦知有不殺人之劍乎?殺人者,非劍也。若吾豫章之劍(14),能幹斗柄、成蛟龍,終不能已世之亂,不足為生道也。”
因為問劍答而弁其詩(15)。

作品注釋

(1)李超無:名至清,江陰人。
(2)浴佛:相傳農曆四月八日為釋迦牟尼生日,每逢此日,佛教信徒用拌有香料的水清洗佛像,謂“浴佛”。
(3)驅烏:佛教有驅烏沙彌,指男孩修行者。漫刺:原指字跡不清的名片。此指投遞名片求見。
(4)信宿:連宿兩夜。
(5)公案:謂佛教前輩祖師的言行範例。用來判斷是非迷悟。
(6)明德夫子:羅汝芳。達觀:真可和尚的字。
(7)頭陀:僧人。
(8)豫章:江西南昌
(9)訣之:此謂解說。
(10)冠:古代男子二十歲舉行加冠禮,意為成年。
(11)干將:相傳春秋吳有干將、莫邪夫婦善鑄劍,所鑄陰陽劍,陽的叫“干將”,陰的叫“莫邪”。
(12)“莊生”數句:出自《莊子·說劍》。
(13)“列子“數句:出自《列子·湯問》。
(14)豫章之劍:《晉書·張華傳》:“(張)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將來吉凶。’因登樓仰觀。煥曰:‘仆察之久矣,惟鬥牛之間頗有異氣。’華曰:‘是何祥也?’煥曰:‘寶劍之精,上徹於天耳。’……因問曰:‘何郡?’煥曰:‘在豫章豐城。’……即補煥為豐城令。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餘,得一石函,光氣非常中有雙劍,並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

作者簡介

湯顯祖以戲劇名世,著有“臨川四夢”,包括了《紫釵記》、《還魂記》(即《牡丹亭》)、《南柯記》、《邯鄲記》,其中以《牡丹亭》最著名。湯顯祖也工詩文,其文長於議論。特別是他的書信,“或長或短,或主或諧,得心應手,無不如意。”(徐朔方《湯顯祖集·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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