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評修

李評修

李評修,女,漢族,1963年10月生,北京市人,1985年3月入黨,1982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

現任北京市東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評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北京市
  • 出生日期:1963年10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北京市崇文區體育館路街道武裝部部長,東花市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區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東城區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主任(區劃調整)。
2011年08月任北京市東城區東花市街道工委書記。
2016年01月任北京市東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9日,東城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閉幕。經過區人大代表無記名投票選舉,李評修當選為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7年3月26日,北京二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原東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評修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法院查明,在擔任崇文、東城區計生委主任,花市街道工委書記期間,李評修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受賄總計106萬元。
2015年12月30日,市紀委收到反映李評修問題的線索。舉報信反映,李評修於2012年組織街道人大代表去天津參觀花費2.7萬元,在費用已由北京鐵路局機務段承擔的基礎上,她又刻意瞞報,讓某國旅虛開發票,將重複報銷款2.7萬元占為己有。此外,李評修與北京某公司馮某有不正當經濟往來,通過虛抬商品價格套取現金,且其消費與收入不符等。
李評修到案後曾揭發檢舉他人犯罪,相關材料均已轉交市紀委,目前李評修揭發檢舉他人犯罪的線索均在查證過程中。
法院查明,李評修貪污總計2筆,金額為8.7萬餘元;受賄3筆,總計97.67萬元,貪污受賄金額總計106萬餘元。李評修後被查獲歸案,涉案贓款已全部退賠。
其中,2010年至2016年初,李評修決定或授意本單位向供應商馮某採購,先後收受馮某給予的回扣總計72.69萬元。
馮某在證言中稱:“李任職的這三家單位都從我這採購過辦公用品,她說不能給我白幫忙,要求給其返點。”具體返點比例,李評修一開始沒有提,後來又提出要5%的返點,再後來漲到了10%、20%、25%。
李評修供述稱:“我向馮某提出要好處費,我覺得我在馮某處採購,拿點好處費也是應該的,錢我都個人消費了。2016年1月,我到東城區人大任副主任,耳聞有我的舉報,好像還涉及了馮某。我讓馮某把銀行卡註銷了,後我在家把卡剪碎扔了。”
庭審中,李評修表示認罪,並稱自己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退繳了全部贓款,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李評修具有索賄情節,依法應對其所犯受賄罪從重處罰,但鑒於其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並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可予以從輕處罰。
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李評修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在案扣押的106萬餘元,其中6萬元發還給東城區計生委,2.7萬餘元發還花市街道工委,剩餘的錢款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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