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蘩,字清叔,崇慶晉原人。第進士,為隆州判官,攝綿州。
基本介紹
- 本名:李蘩
- 字號:字清叔
- 出生地:崇慶晉原
- 去世時間:1178年
人物簡介,《宋史·李蘩傳》,
人物簡介
李蘩
生年不詳,約卒於宋孝宗淳熙五年。舉進士第,為隆州判官。孝宗時,累官倉部郎中,總領四川財賦軍馬錢糧。所至舉荒政,蠲苛賦,梁、洋間至繪像祠之。擢太府少卿,未幾,疾卒。蘩講學臨政,皆有源委。所著書有桃溪集一百卷,《宋史本傳》及其他共十八種。
《宋史·李蘩傳》
李蘩,字清叔,崇慶晉原人。第進士,為隆州判官,攝綿州。歲昆,出義倉谷賤糶之,而以錢貸下戶,又聽民以茅秸易米,作粥及褚衣,親衣食之,活十萬人。明年又飢,邛蜀彭漢、成都盜賊蜂起,綿獨按堵。知永康軍,移利州,提點成都路刑獄兼提舉常平。歲凶,先事發廩蠲租,所活百七十萬人。知興元府、安撫利州東路。
漢中久飢,劍外和糴在州者獨多,蘩嘗匹馬行阡陌間訪求民瘼,有老嫗進曰:“民所以飢者,和糴病之也。”泣數行下。蘩感其言,奏免之,民大悅。徙倉部員外郎,總領四川賦財、軍馬、錢糧,升郎中。
淳熙三年,廷臣上言:“四川歲糴軍糧,名為和糴,實科糴也。”詔制置使范成大同蘩相度以聞,蘩奏:“諸州歲糴六十萬石,若從官糴,歲約百萬緡,如於經費之中斟酌損益,變科糴為官糴,貴賤眂時,不使虧毫忽之價;出納眂量,勿務取圭撮之贏,則軍不乏興,民不加賦。”乃書“利民十一事”上之。前後凡三年,蘩上奏疏者十有三,而天子降詔難問者凡八,訖如其議。民既樂與官為市,遠邇歡趨,軍餉坐給,而田裡免科糴,始知有生之樂。會歲大稔,米價頓賤,父老以為三十年所無。梁、洋間繪蘩像祠之。
范成大驛疏言:“關外麥熟,倍於常年,實由罷糴,民力稍紓,得以盡於農畝。”孝宗覽之曰:“免和糴一年,田間和氣若此,乃知民力不可重困也。”擢蘩守太府少卿。范成大召見,孝宗首問:“糴事可久行否?”成大奏:“李蘩以身任此事,臣以身保李蘩。”孝宗大悅,曰:“是大不可得李蘩也。”上意方向用,而蘩亦欲奏蠲鹽酒和買之弊,以盡滌民害。會有疾,卒。詔以蘩能官,致仕恩外特與遣表,擇一人庶官,前此所未有。
初,蘩宰眉山,校成都漕試,念吳氏世襲兵柄必稔蜀亂,發策云:“久假人以兵柄,未有不為患者。以武、宣之明,不能銷大臣握兵之禍;以憲、武之烈,不能收藩鎮握兵之權。危劉氏、殲唐室,鮮不由此。”吳挺以為怨。後蘩總餉事,挺謬奏軍食粗惡,孝宗以問蘩,蘩緘其樣以進,挺之妄遂窮。逾三十年,吳曦竟以蜀叛,安丙既誅曦,每語人云:“吾等焦頭爛額耳,孰如李公先見者乎?”蘩講學臨政皆有源委,所著書十八種,有《桃溪集》一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