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理

李萬理,清末民初,江蘇省建湖縣寶塔鎮丁仁莊人。

基本介紹

  • 全名:李萬理
  • 所處時代:清朝
李萬理(1890—1959),他的力作《實業圖存實施法》被清末狀元、民國初期實業家張謇賞識,遂召之門下,處理鹽城一帶鹽墾事務,並資助其赴日本考察一年。後經張謇推薦,先後任江蘇省公署參事、南通警察廳廳長等職。抗戰前後,曾任南昌縣縣長、盧氏縣縣長、中央警校教官、湖南省政府視察等職。他在職期間,清政廉潔,曾保護過多名中共地下黨員。解放後,黃炎培曾介紹李萬理入北京革命大學研究院學習,李因年事漸高,未能成行。他的生平事跡被收入首部《建湖縣誌·人物篇》。李萬里之子李二葵,系黃埔軍校第七分校第十六期步科畢業生,在抗戰期間,曾參加中國遠征軍,遠征緬甸,是一名愛國的熱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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