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稅收思想

李翱稅收思想是指從“貨輕錢重” 出發,反對兩稅法,說:“自建中元年初定兩稅至今四十年矣。當時絹一匹為錢四千,米一斗為錢二百,稅戶之輸十千者為絹二匹半而足矣。今稅額如故,而粟帛曰賤,錢益加重。絹一匹價不過八百,米一鬥不過五十。……是為比建中之初為稅加三倍矣。” (《全唐文》卷六三四《論事疏表》)認為兩稅法以錢定稅,致使貨輕錢重,實際上加重了人民負擔,結果是興商抑農,使國家財政收入的基礎受到破壞。

因此,主張實物稅。李翱還提出“輕斂增財”的觀點,說:“人皆知重斂之可以得財,而不知輕斂之得財愈多也。何也?重斂則人貧,人貧則流者不歸而天下之人不來。……輕斂則人樂其生,人樂其生則居者不流,而流者日來,……盡力耕之,地有餘利,人日益富。”減輕稅負,提高人們生產積極性,與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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