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綱

李維綱(1910—1988),家名逢欣,學名公儀,筆名梅子、黎明,廣東梅縣丙村鎮人,馬華新文學早期著名作家之一。曾任致公黨中央常委兼宣傳部部長、致公黨廣州市委員會主任委員、致公黨廣東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致公黨中央委員、廣州市政協常委兼秘書長、廣東省政協委員、廣州市政協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廣州歸國華僑聯合會主席、廣東省僑聯會顧問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維綱
  • 別名:家名逢欣,學名公儀,筆名梅子、黎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籍貫:廣東梅縣
  • 出生日期:1910年
  • 逝世日期:1988年
  • 代表作品:《鼠軍師的故事》,《紅溪的故事》,《吊》
人物生平
李維綱,少年時代就讀於丙村三堡學堂,1927年畢業於梅縣東山中學,隨後赴省投考中山大學,由於文辭偏激而未被錄取,應聘為丙鎮中學教員。時僅兩個月,即因時局所迫,不得已離鄉,繞道福建廈門經香港到新加坡。先後擔任新加坡僑星平民學校、馬來西亞吡叻州豐興中學、怡保育才中學、吉礁亞羅士打華僑中學等校教員、校長。在僑居地傳播中華文化,並從事寫作。他文筆鋒利,號召華僑團結起來向黑暗勢力進行抗爭,在華僑社會中引起了強烈的共鳴,成為馬華新文學早期著名作家之一。他的處女作《鼠軍師的故事》和長篇小說《紅溪的故事》在新加坡《華僑周報》發表;《和王先生討論方言文學一問題》及《關於“大鼓”和“彈詞”的問題》的理論文章和新詩《吊》、《除非春風化作雷霆》等篇均被馬華著名史學家方修編入《馬華新文學大全》和《馬華新文學史稿》中。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李維綱除在文藝陣地對日口誅筆伐外,還組織學生向華僑募捐,支援祖國抗戰。
1942年太平洋戰事爆發,日軍進兵南洋群島,東南亞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李維鋼離別妻兒,帶領一批學生在吡叻州萬里望地區參加地下抗日組織,擔任民運工作,直到日本投降,才回歸家園與妻兒團聚。
1945年8月,李維綱在馬來西亞吡叻州太平加入馬來西亞共產黨。此後,先後擔任《北馬導報》、《怡保日報》主編,兼任吡叻州人民委員會秘書長、吡叻文聯主席、戲劇協會主席。1946年還擔任由僑胞陳嘉庚和胡愈之主辦的《南僑日報》發行部主任和南僑公司經理。又於6月間參加中國民主同盟,任新加坡支部宣傳部部長。不久,新馬殖民統治者進行排華,搜捕馬共黨員和進步人士,李維綱被迫離開馬來西亞,與胡一聲、鄭天保一起於1948年6月回到香港。時值中國致公黨改組,發表《大會宣言》和《告海外僑胞書》,李維綱深受感動,當即參加了中國致公黨,並被選為致公黨港九總支委員,積極開展民主運動,宣傳革命思想。
1949年春,解放戰爭即將取得全面勝利,李維綱洞悉形勢的需要,決心回國參加游擊戰爭。經過組織的聯絡,李維綱父子倆喬裝省親華僑,於1949年5月從香港轉惠州,中途遭國民黨當局拘留,幸得其在惠州的妹妹保釋脫險,折回香港。經過第二次聯繫,終於安然到達惠州,參加東江游擊隊,任三支隊民運工作隊隊長,後調任六團禺北辦事處副主任。在分化瓦解廣州外圍國民黨鄉政權,爭取他們棄械投誠,接管鄉政權,配合南下大軍解放廣州作出了貢獻。
民主建政後,任增城石灘區副區長。1950年5月任增城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歷1年,調任設在廣州的致公黨中央委員會辦公廳負責人。在致公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常委兼宣傳部部長。1953年9月隨致公黨中央遷北京,任致公黨中央僑研會主任秘書。1956年6月調廣州任致公黨廣東省委員會常委兼辦公室主任。1958年後歷任致公黨廣州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任委員,致公黨廣東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和致公黨中央第七、八屆委員;1959~1981年曆任廣州市政協常委兼秘書長、政協聯絡委員會副主任和政協廣東省七屆委員會委員;1981年後任廣州市政協第五、六屆副主席、全國政協第六屆委員;1959~1978年選為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79年後任廣州歸國華僑聯合會第六屆副主席、第七屆主席,廣東省僑聯會顧問等職。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後,李維綱雖年近古稀,但仍滿腔熱情地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積極投身經濟建設,開展海外聯誼活動。充分利用他在海外的關係,做好內引外聯工作,引進資金、人才和先進技術設備。由他穿針引線達成協定的項目,較大的就有中美合作的廣美香滿樓養牛場,投資金額達1300萬美元。他向來關心支持家鄉建設,與海外鄉親聯繫,發動僑胞捐資建學校教學樓和醫院,把自己從生活費中節省下來的錢支持家鄉辦學和興辦其他公益事業。
1986年5月14日病逝,終年7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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