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新

李知新,字文新,宋上虞人。參知政事李光侄孫。

嘉定十五年八月五日,國子監發解,命監察御史李伯堅監試,工部郎中秦季槱、國子監鐘震考試,監左藏東庫李知新,……點檢試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知新
  • 別名:字文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宋上虞人
紹興歷代進士名錄
慶元二年(1196)丙辰科鄒應龍
李知新 上虞人 (一說慶元五年)
《山陰天樂李氏家乘》卷十*行傳*興宗公上虞派*第十至十六世
第十一世 孟將公次子——知新:字文新,行百十一。公登慶元五(1199)年曾從龍榜進士,累官刑部郎中,出知徽州府。卒理宗嘉熙二(1238)年戊戌四月二十九日,壽六十六歲。配:樓氏,封恭人。卒嘉定十六(1223)年癸未。繼:周氏,封恭人,俱合葬五夫鎮鳳凰山之原。子一:律。女一適文林郎梅棹。
全宋文》卷七六八
◎李知新
李知新,紹定間知武岡軍,見《永樂大典》卷七五一〇。又據《宋會要輯稿》選舉二一之一八,嘉定十五年監左監藏東庫李知新差充點檢試卷官。雍正《浙江通治》卷一二六載,李知新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慶元五年進士。是否為同一人,俟考。
◇武岡州創置社倉申省札(紹定五年閏九月)
竊見前史以歲有豐凶,谷有貴賤,故立常平義倉,量州縣大小、戶口眾寡,時其豐歉,貴糴賤糶,專一惠利小民。今則所在州縣,多是有名無實。又有民社倉者,專務勸課上戶蓄積,以備凶荒出糶,亦為良法。今則所在州縣,絕無僅有。本軍自寶慶三年,有知軍呂朝散勸諭到在城上戶,每年蓄積米二千石,至三四月青黃不交之際,即以市價斟酌量行裁減出糶。凡糴此米者傍城內外共二千一百單三家,此於小民所補不細。照得本軍上戶絕少,勸到積米之家,多者至數石,少者至五七斗。事出勉強,頗為費力,兼其間多有田產退落、戶頭死亡之家,官司既有名籍,卒難銷豁。是以兩年之間,人戶多有以此陳詞者。知新只得與之斟量減免,是以今歲所存止有一千四百來石。知新又勸諭令其自相推擇產業增進之家,填補元額,終無肯相糾舉者。兼當來呂知軍創始之初,官司先欲備米七百石為之倡率,自後因循,即不曾有此米。知新到任之後,自紹定四年撙節浮費,至今年六月前後,共糶米三千石。已于軍衙西廊之外創夾屋三大間,專一安貯上項米斛。欲在每年四五月間出糶,以濟細民,候秋成卻行收糴歸倉,每歲循環為之,所有每年糶糴之時,出糶則依時價每升減二文,收糴則依時價每升增一文。如軍人情願出糶,則每升更增一文,榜曰每歲平糶,接濟民食,候秋成日卻將價錢如數糴米,補填元糶窠名,不得虧損,有妨次年出糶。仍常切措置,以新易陳,毋致欠折損壞。除程限雨日,先具知稟文狀申尚書省。紹定五年閏九月二十日。(《永樂大典》卷七五一〇。)(向以鮮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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