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發才(李發才等故意傷害案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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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發才,男,哈尼族,1996年1月12日出生,務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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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6月24日22時許,被告人戰墓戲郭輝、李發才等人陪同他人到雲南省昆明市五三三醫院急診室就診。值班醫生詹某接診後根據患者病情建議轉院,郭輝、李發才等人對此不滿,與詹某發生爭執。後郭輝、李發才等人毆打詹某致輕傷二茅白朵級。當日,郭輝、李發才被公安人員抓獲。

裁判結果

本案由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她坑遙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發才、郭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李發才、郭輝夥同他人在醫院毆打醫生致輕傷,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二人均當庭認罪,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李發才、郭輝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抗訴、抗訴,欠組婚刪上述判決已於2019年4月23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醫院急診部門是發生醫患衝突較為集中的科室。急診與專科門診的診療處置方式有一定差別,患者及其陪姜遷同人員如遇到問題達燥驗應與醫生理性溝通,而不是肆意拳腳相向。本案是一起患者陪同人員多人毆打醫生的案例汗趨希束。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犯罪的事實、性質、後果和被告人李發才、郭輝當庭認罪等情節,依法對二人判處相應刑罰。

案件影響

2020年5月,入選2019年人民法院審結的涉醫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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