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發平(湖北省移民局原副局長)

李發平(湖北省移民局原副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李發平,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湖北十堰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曾任湖北省移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1月22日訊息,李發平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發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十堰
  • 出生日期:1963年1月
  • 畢業院校:湖北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9.09--1981.10 十堰市財貿學校商業會計專業學生;
1981.10--1984.02 十堰市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
1984.02--1985.02 十堰市公安局團委幹部;
1985.02--1986.08 十堰市公安局團委書記副科級);
1986.08--1986.11 共青團十堰市委幹部;
1986.11--1991.09 共青團十堰市委宣傳部部長(正科級);
1991.09--1996.07 共青團十堰市委副書記,92年3月任黨組成員;
1996.07--2000.02 十堰市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0.02--2001.10 十堰市文化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1.10--2003.05 十堰市文化體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3.05--2004.02 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武當山風景管理局、旅遊局)區長(局長)、黨委書記、丹江口市委副書記(兼);
2004.02--2009.04 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武當山風景管理局)主任(局長)、丹江口市委副書記(兼);
2009.04--2014.01 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主任、工委書記(副廳級);
2014.01--2015.05 十堰市副市長、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主任、工委書記;
2015.05--2015.08 神農架林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代理區長;2015.07任林區政府黨組書記;
2015.08--2017.12 神農架林區黨委副書記,政府區長、黨組書記
2017.12--2018.04 湖北省移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9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湖北省移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發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移民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發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李發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李發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了黨的理想信念,擅權妄為,專橫跋扈,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觸犯黨紀國法。
李發平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又涉嫌職務犯罪,而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11月,湖北省移民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發平(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發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荊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發平在擔任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主任、工委副書記、工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