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李瑞漢自從台中一中畢業後,前往
日本留學,並且進
中央大學法科,在學中便通過「辨理士」(相當今日的專利申請專業人)考試,1929年自中央大學畢業後,留校研究法律年餘,1930年通過司法科高考,回到台灣在台北市永樂町擔任執業律師。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由國民政府接收,李瑞漢當選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李瑞漢曾經於3月初召集台北市律師公會開會,對陳儀提出改革意見,此外並沒有激烈言行,然於3月10日與同樣執業律師的胞弟
李瑞峰及友人
林連宗,一同於家中被軍警拘捕,一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