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灼日,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湖南安仁人,博士研究生,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省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19年7月25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灼日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李灼日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9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灼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安仁
-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一審開庭,一審宣判,所獲榮譽,擔任職務,出版著作,
人物履歷
1981年07月——1989年09月,湖南省香花嶺錫礦職工醫院醫師;
1989年09月——1992年08月,江西醫學院普外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2年08月——2002年07月,歷任湖南省人民醫院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院長助理;
2002年07月——2005年09月,任新疆吐魯番市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05年09月——2010年08月,任湖南省人民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2010年08月——2010年09月,任海南省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10年09月——2014年09月,任海南省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
2014年09月——2015年03月,任海南省人民醫院黨委委員、院長;
2015年03月——2018年09月,任海南省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18年09月,被免去海南省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職務;10月,被免去海南省人民醫院院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11日,據海南省紀委監委訊息:海南省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李灼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22日,據海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李灼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灼日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工作紀律,規避公開招投標,插手干預項目發包和採購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藥品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李灼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私慾膨脹,獨斷專行,用權任性、以權謀私,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且不珍惜組織給予的多次挽救機會,屬於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灼日開除黨籍處分;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審開庭
2019年5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海南省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李灼日受賄一案。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醫院擔任黨委副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採購、工程項目發包及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劉某華等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劉某華、陳某國、馮某、楊某、王某娥等人的好處費230萬元人民幣、56萬美元,上述款項折合人民幣總計573.9393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李灼日認罪悔罪態度良好,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並在最後陳述時深刻反省了自己所犯的錯誤,希望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以他為鑑,汲取教訓,不斷加強自身黨性修養,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一審宣判
2019年7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海南省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李灼日受賄一案進行一審宣判,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依法追繳的違法所得573.939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醫院擔任黨委副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採購、工程項目發包及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劉某華等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劉某華、陳某國、馮某、楊某、王某娥等人的好處費230萬元人民幣、56萬美元,上述款項折合人民幣總計573.9393萬元。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灼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573.9393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李灼日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並積極主動退繳了全部贓款,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所獲榮譽
擅長肝膽胰外科臨床診療和基礎研究工作。主持國家科技支撐課題一項、湖南省重點課題1項。在研科研課題8項,獲湖南省科技進步二、三等獎各1項、湖南省醫學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三等獎4項。發表學術論文56篇,主編、參編專著各3部。培養研究生16名。2005年入選為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選,2008年被衛生部等5部委評為抗震救災先進個人。被評為海南省2011年度“創建人民滿意醫院”活動優秀院長。2011年獲海南省醫師獎。
擔任職務
現兼任中國醫院協會理事、中華醫學會健康管理專業委員會委員、海南省醫師協會常務副會長、海南省醫學會副會長、海南省醫院協會副會長、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海南省衛生法學會副會長、湖南省肝膽外科專業委員會委員及海南省醫學會外科專業委員會候任主委。《中國現代手術學雜誌》執行副主編、《湖南師大學報(醫學版)》副主編、《中國熱帶醫學》常務編委、《中國普通外科雜誌》等編委。
出版著作
發表醫學論文近30篇;編寫出版專著《臨床膽石病學》和《吳金術肝膽胰外科》,參與編輯專著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