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湘,四級高級法官。曾任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2023年1月,李振湘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振湘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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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研究室主任。
2015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職務任免
2022年12月21日,永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李振湘的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人物事件
公開通報
2023年10月,永州通報3起黨員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問題,其中有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長、四級高級法官李振湘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為其妻子從事經營活動牟利等問題。
2018年至2021年,李振湘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引導、推薦、指定案件當事人、律師等管理服務對象到其妻子開設的酒店消費,從中違規獲利30萬元。李振湘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李振湘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