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沖擅禁李彪案

李沖擅禁李彪案,此案發生於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公元49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沖擅禁李彪案
  • 出處:《魏書·李沖傳》《魏書·李彪傳》
  • 發生年代:北魏
  • 涉及人物:李沖、李彪
案件經過
此年孝文帝元宏親提大軍進攻南齊,臨行以尚書僕射李沖留守京師洛陽,又以御史中尉李彪兼任度支尚書,與李沖參治留台事務。李彪原來家世寒微,朝無親援,因攀附李沖得進用。及彪任御史中尉,彈劾不避權貴,得到孝文帝賞識,自以位遇已高,不必再藉助於李沖:便逐漸疏遠他,公坐相遇,斂袂而已,李沖銜恨在心。這次二人共掌留台事務,李彪又因性情剛豪專恣,議論常與沖不同,乃至激烈爭辯,形於聲色。李沖不勝忿恨,便將彪前後所犯過錯積累起來,擅自將他拘禁於尚書省,並上表糾劾李彪,說“請以現事免彪所居官,交付廷尉治罪。”孝文帝在南征途中,見到劾表,嘆恨許久,才說:“沒想到留守諸人竟至於此!”又說:“李彪可說是溢,但李沖也夠得上滿了。”黃門侍郎宋弁與李彪是同鄉好友,暗中幫助李彪。主管官吏判處李彪大辟之刑。孝文帝聽從宋弁意見,赦宥李彪,僅免官除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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