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生(松原市水利局局長)

李樹生,松原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任免信息,人物事件,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17日,松原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李樹生為松原市水利局局長。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方面12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吉林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吉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部分條款違反上位法問題。
2012年3月,省人大在制定《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工作中,省水利廳及有關部門提出增加“放牧、開礦、采砂”內容,省人大相關部門沒有提出反對意見,致使該條例的相關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輝南縣、磐石市制定本地水源地保護規範性檔案存在類似“放水”條款問題,公主嶺市制定水源地保護規範性檔案時依據法規錯誤,致使部分條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省水利廳、省河務局及松原市、前郭縣等在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審批發放采砂許可證、採礦許可證。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時任松原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樹生政務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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