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柏(1985年被授予全國農民企業家)

李松柏﹙1936.8~1999.10﹚,分水鎮新農村人。196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3月擔任新農村黨支部書記,1986年繼任黨總支書記。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李帶領全村民眾打破單一的農業經濟模式,走農、工、副、商綜合發展的道路。始辦磚瓦廠,繼建藥用玻璃廠,接著又辦紙箱廠、食品調料廠、菌體蛋白廠、編織袋廠等。經過十餘年的奮勇拼搏,將一個貧窮落後的純農業村改變成富裕秀美的工業大村。讓全村民眾過上了小康生活。村民贊道:如今“住的小洋樓,走的水泥路,用的自來水,燒的液化爐。”
李於1985年被授予全國農民企業家稱號,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同年9月出席了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1987年被選為省第七屆人大代表。1991年被縣委組織部評選為副科級公職人員,享受副科級待遇。1999年10月16日,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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