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風(原安徽省濉溪縣組織部長)

李東風,原安徽省濉溪縣委常委、組織部長,2008年8月22日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據一審法院查明,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李東風在擔任濉溪縣原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期間,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現金總額33.5萬餘元,期間李東風先後22次將其中的23.8萬餘元賄賂款上交濉溪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餘款9.73萬元被其據為己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東風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原安徽省濉溪縣組織部長
李東風,原安徽省濉溪縣委常委、組織部長,2008年8月22日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據一審法院查明,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李東風在擔任濉溪縣原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期間,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現金總額33.5萬餘元,期間李東風先後22次將其中的23.8萬餘元賄賂款上交濉溪縣委組織部辦公室,餘款9.73萬元被其據為己有。
安徽省濉溪縣原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李東風因犯受賄罪,被淮北市杜集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審宣判後,李東風服判,沒有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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