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進入軍界後,先後擔任過北伐軍團長、師長、軍長、國民黨第五戰區游擊總指揮,第十戰區副司令長官兼江蘇淮南行署主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等職。參加過抗擊日軍的台兒莊大戰。民國28年(1939年)到蘇北
泰州任國民政府蘇魯皖邊區游擊總指揮。
新四軍挺進蘇北,新四軍軍長陳毅到泰州同他談判。他表示:“抗日我乾,打內戰我不乾。”同意借道讓新四軍東進。民國30年副總指揮李長江變節投敵,他率領第四縱隊、教導大隊,到里下河地區堅持抗日。民國34年5月28日,日軍包圍了李部駐地唐家甸,李被捕,關押在上海。日、偽勸降,被他拒絕,直到日本投降才獲釋。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江前夕,李明揚寓居上海,深切盼望國民黨當局能以民心為依歸,停止內戰。為此,他專程去南京會見國民政府代總統李宗仁。李宗仁托他到蘇北與共產黨談判。他慨然允諾,以總統國策顧問的身份,往來於大江南北。最後,在談判沒有結果的情況下,他毅然起義,到淮陰會見陳毅。
上海解放後,應李的老朋友揚子木材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奚東曙之邀請,李明揚投資8000元,幫助因受“二·六”轟炸影響被迫停工停產的揚子木材廠恢復生產。1950年11月,董事會推選李明揚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到任後,工廠雖然開工生產,但經濟仍不見好轉,發放職工工資也有困難。為了擺脫企業困境,李明揚聘請經營人才,爭取貸款,使企業增強經濟實力,樹立起信譽。同時,又得到中國建築企業總公司的支持,運來400立方米的東北原木,解決生產膠合板的原材料困難。經李明揚的努力,該廠生產有了起色,經濟有了好轉。為了根本解決企業出路問題,1951年2~3月間,李明揚接受中國建築企業總公司的邀請,在北京洽談企業公私合營的事宜。經雙方談妥後,於1951年9月揚子木材廠正式被批准公私合營。企業合營後,李明揚仍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建築企業總公司派員任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企業走上了發展軌道,生產不斷提高,企業規模也隨之擴大。以後,李明揚因工作需要,於1953年正式調離該廠。
在揚子木材廠任職期間,總理周恩來、市長陳毅曾委託專人到廠問候。國家還安排他擔任許多重要職務。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江蘇省政協第一屆委員會副主席,江蘇省農林廳廳長,第一、二、三、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防委員會委員,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團結委員會委員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