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火船熱影,榮昌區盤龍鎮精己民昌州村村委會原主任。
榮昌區盤龍鎮昌州村村委會原主任李方火在扶貧工作中弄虛作假酷諒她槳等問題。李方火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妻女(不符合條件)申報為建卡貧困戶,並享受扶貧有關待遇2960元;其在協助上級開展套去厚付危舊房改造工作中,收受村民好處費4000元;2016年,其在報告檔享夜本人及直系親屬享受惠農惠民政策事項中,故意隱瞞長女享受盼主農村五保膠櫻熱供養待遇情況,造成不良影響;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1月,李方火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違規事項被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