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瀘州市合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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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曾任合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2022年1月,李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斌
  • 榮譽:2021年獲得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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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合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所獲榮譽

2021年獲得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人物事件

2023年12月,瀘州市紀委監委發布了關於3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的通報,其中包括合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斌在協調撥付工程款事項中收受錢款問題。2018至2019年,四川某土地勘測設計有限公司先後承接了合江縣原國土局牽頭或主管的7個項目,其中部分工程項目款未撥付。2020至2021年,李斌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鄧某某請託,協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相關單位支付工程項目款,兩次收受鄧某某感謝費總計13萬元。李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李斌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1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2年1月,李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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