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堂(利津縣集賢派出所所長)

李振堂利津縣集賢派出所所長。利津縣北嶺鄉台中村人,1965年2月生,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0月參加工作,曾在縣農機局工作,1985年3月調入縣公安局,1995年10月出任羅鎮派出所副所長,1997年2月調任集賢派出所所長。 李振堂自調公安系統工作以來,不斷加強自身的政治修養和公安業務知識的學習,他廉潔自律,勤政為民,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深受領導的信賴和同志們好評。自調任集賢派出所所長以來,他緊緊圍繞改革和加強派出所工作的主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振堂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利津縣北嶺鄉台中村
  • 出生日期:1965年2月
  • 性別:男
李振堂利津縣集賢派出所所長。利津縣北嶺鄉台中村人,1965年2月生,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10月參加工作,曾在縣農機局工作,1985年3月調入縣公安局,1995年10月出任羅鎮派出所副所長,1997年2月調任集賢派出所所長。 李振堂自調公安系統工作以來,不斷加強自身的政治修養和公安業務知識的學習,他廉潔自律,勤政為民,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深受領導的信賴和同志們好評。自調任集賢派出所所長以來,他緊緊圍繞改革和加強派出所工作的主線,與全體幹警團結戰鬥,知難而上,加大了打擊和防範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各類案件的發生,使各項工作成績斐然。他首先加強派出所基層基礎建設,將原有房屋7間140平方米的集賢派出所建成占地2780平方米、房屋20間、使用面積650平方米的小院,“五小工程”(小浴室、小健身房、小餐廳、小伙房、小娛樂室)配套;檔案室建設規範化,設施完善,管理規範,交通、通訊設備齊全,達到省廳要求達標派出所標準。大膽改革勤務制度,抓管理,抓防範,設立集賢、薄家、皂壩頭三個警務區,實行掛牌辦公,設立方便民眾報警和求助的警示標誌,堅持晝夜值班巡邏。實行軍事化管理,制定了警務區職責、監督、考評等制度,使管理規範化,1997年中破獲各類大案4起,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12人,重大犯罪嫌疑人5人,繳獲贓款贓物價值10萬餘元;隨時受理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排憂解難,110建設實行“四有四必”承諾,接警157次,為民眾做好事20餘件。積極開展創建文明村、戶活動,把治安管理與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建立警民防範體系,使安全文明村達到93%,安全文明戶達到99%。加強流動、暫住人口和租賃房屋的管理,設立專門辦公室,穩定轄區治安,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積極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油區活動,成績顯著,受到東營市和油田創建領導小組的表彰。 李振堂所領導的集賢派出所各項工作成績顯著,多次接受省、市、縣有關領導視察,受到好評,1997年被評為“全省優秀派出所”和“全市十佳派出所”,他個人也榮獲“全市三十佳”人民警察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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