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期,號泰寰,沂州人,萬曆丙辰(公元1616年)進士。任浙江寧波、紹興司理時,審理的案件,“民以不冤”,升為御史。後任三晉巡鹽、陝西巡按。時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勢力很強大,他主張剿滅而不議撫,由於文武意見不一,愁累交加病死。 基本介紹 本名:李應期字號:泰寰所處時代:明朝出生地:沂州主要成就:進士,陝西巡按 李應期過世後,其遺骨埋葬於沂河西岸“南關糧食東市醬園之上”,其墓之前有臥碑、神道碑。上世紀五十年代,運輸公司改建需要占用李應期墓葬所在的土地,於是對墓葬進行了遷移,現在李應期葬於郯城縣李莊鎮李家老林內。關於李應期,羅莊區大塘崖村年逾八旬的李仰山保存有其真人畫像。畫像中,李應期體態寬碩、神態安然,這也是琅琊李氏族人留下來的唯一一幅祖先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