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怡

李思怡事件一般指本詞條

李思怡,2003年6月4日,長年吸毒的成都婦女李桂芳因偷盜被抓,後被送去強制戒毒。然而,因辦案民警的冷漠和玩忽職守,據說李桂芳被抓後,曾多次極力哀求抓她的人去救出被關在屋裡的無人陪伴的女兒李思怡,但都遭到拒絕,最後只是簡單的通過電話進行聯繫,在戒毒所里求助時同樣沒有給予答覆,其家人及鄰居也都未接到通知,導致其3歲幼女李思怡被困家中活活餓死,直到6月21日才被發現。相距整整17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思怡
  • 外文名:Siyi Li
  • 別名:李思儀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成都青白江區
  • 出生日期:1999年12月8日
  • 逝世日期:2003年6月10日左右
個人資料,生平,李思怡案,

個人資料

姓名:李思怡(1999-2003)
別名:李思儀(真名)
生辰:1999年12月8日
民族:漢
忌日:2003年6月10日左右
籍貫:成都青白江區(無戶口)

生平

小女孩倒在了臥室門後,幼小的屍身已開始腐爛,據估計可能在死前因為饑渴孤獨和恐懼絕望而經歷過極為痛苦的掙扎,經過法醫檢查,她的小腳已經踢腫了,門後有一塊脫落的漆,門上留有數道細細的血痕,右手指甲不同程度損傷,喉嚨紅腫,衣櫃被翻,像是找吃的東西,臥室窗戶前放有一個小凳子,不過窗戶沒有開開,案發後,成年人開這個窗戶也是很費力。通過地上的痕跡,屎尿(小心的放在衛生紙裡面)的狀態,專家認為小女孩生前一直在求生,並慢慢的死去,這種絕望的死比世上任何酷刑都要殘忍,並可能晚上受到驚嚇,因為根據痕跡,小女孩晚上似乎曾躲在衣櫃,長夜漫漫,無處話淒涼......
鄰居說:那個招人喜歡的小精靈……
鄰居們說,孩子有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李思怡(音),長得也非常可愛:圓圓的臉、大大的眼睛,頭上總是扎著兩個小馬尾,見了年輕人就喊叔叔阿姨,見了老年人就喊爺爺奶奶,屬於那種很乖巧很招人喜歡的小精靈。
可是孩子的身世卻非常不幸:她的母親李桂芳(音)長期吸毒。約10餘年前,李桂芳的前夫因殺了人被判刑,李與前夫離了婚,兩人所生的兒子判歸前夫撫養,隨後李就在社會上晃蕩,並染上了毒癮。李的社會關係很複雜,小思怡到底是誰的孩子鄰居們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個禿頂男人常來看望小思怡,而小思怡叫那人“爸爸”。但這個“爸爸”已經有好幾個月都沒來看過小思怡了,可憐的小思怡到死都還沒有戶口,李桂芳所住的房子是其父親留給她的,全家的生活費靠李桂芳老父親每月500多元的退休金度日,自從李父死後,母女倆的生活就變得非常窘迫,常常母女倆一起挨餓。據說,曾經有一戶人家收養過小思怡一段時間,但由於李桂芳常去那裡藉口要東西,小思怡最後又被送了回來。有人也曾向兒童福利院反映過小思怡的情況,但兒童福利院的答覆是小思怡有母親不符合收養的條件,最終造成了小思怡沒有人認養和接受的結局。三歲的孩子正是需要營養長身體的時候,因為沒有收入來源,李桂芳為了給孩子補充營養,經常到附近超市或雜貨鋪偷麵包、豆奶,被人抓住了她就哭著求饒......
母親經常把她鎖在家中
據在小區里開茶鋪的一位婦女稱,李平時還是非常疼愛這個女兒,只是手裡沒錢,不能很好地照顧女兒。另有幾位鄰居反映:“李經常離家外出不知乾什麼,而出門前就把女兒鎖在家中......”小思怡就這樣天天趴在視窗,滿懷希望地等媽媽給她送吃的回來。福利院拒絕收養她,鄰居和親戚也拒絕收養她,但孩子天真的靈性關不住,她從那扇窗子裡看到的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一片一片的陽光。小思怡還經常從窗戶里探出頭來給路人打招呼,有時候也有好心的居民通過那扇窗戶遞給飢餓的小女孩一些吃的東西,也許是習慣了這種生活,這孩子平時不愛哭鬧。

李思怡案

8月19日,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對原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和民警黃小兵公開宣判,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王新和黃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兩年。這二人的“玩忽”,導致了一個三歲女孩被活活餓死——這就是去年震動全國的李思怡事件。成都市委政法委書記王體乾曾在批示中寫道:“一個無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餓死在我們這些‘冷血者’手中。”
“冷血”事件,震驚了公眾,許許多多普通人,在網上自發開展了一場道德自救活動,為小思怡建了紀念網站,很多人甚至自願絕食一天來體會小思怡的困境,人們寫下洶湧如潮的詩歌和挽文。
一個北京的學者,並沒有停留在悲傷和憤慨中,他以一個學者窮根問底的精神,帶著許多疑問,專門赴成都實地調查,回來後,泣血寫出一本書。他自費印製,送給能看懂的人們。
清華大學一位老教授送我這本書時,說:“我是流著眼淚看完的。”
不過七八萬字的內容,我卻花了好幾天才看完。每看幾頁,我都不得不跳起來,儘量平息自己的情緒,或者擦掉眼淚。然而無論我把這本書反扣在哪裡,純黑底色的封面都那么顯眼,白色的書名《起訴》兩個字,像一雙犀利的眼睛,讓人無處可逃
書的扉頁上寫著“沒有人倖免於罪,我們就是李思怡的地獄!”
作者———中國科學院國情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康曉光在書中說:“三歲的小思怡死在門前的一幕始終揮之不去。她要打開門,這是她惟一的生路。門外有什麼?門外就是你和我,每一個活著的中國人!三歲的孩子打不開門,我們在外邊裝聾作啞。終於,門沒有打開,小思怡就死在門後。”
康曉光要搞清楚: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誰對這樣的事負責?還會不會發生?
“你在一個酒足飯飽的幸福時代,活活餓死了”
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
我們來叩你天堂之門了
叩門,求你接納
一個可憐的三歲小女孩
孤苦的靈魂
求你給她一個自由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孤單寂寞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飢餓痛苦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麻木冷漠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害怕恐怖的王國
2003年6月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區青江西路65號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樣在院裡聊天、打麻將。幾天來他們一直聞到一股奇怪的“臭味”,令人難以忍受,於是,他們開始尋找來源。
找了許久,終於發現“臭味”來自三單元一樓25號。這裡住著一名吸毒的單身母親李桂芳和她三歲的女兒李思怡。他們想起已經有好長時間沒有見到這母女二人了,於是立即向家委會主任反映情況。家委會主任趕到現場,感覺事態不妙,立即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青白江區公安分局團結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民警從陽台進入廚房,再經廚房進入客廳。進入客廳後,民警發現主臥室的木門的明鎖扣被綠色毛線繩拴著。民警將主臥室門上拴鎖扣的毛線解開,接著民警試著推主臥室的門,感覺到有阻力,推開一半,發現門後有一具小女孩的屍體。
隨後進行的屍表檢驗顯示,死者“頭髮已大部分脫落……屍體高度腐敗,腹部及四肢皮革樣化,頭面部、頸部及會陰部有大量蠅蛆附著……”
解剖檢驗也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擊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檢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斷李思怡死於饑渴。
說到這裡,看過現場照片的康曉光眼圈立刻就紅了,他啞著嗓子嗓音顫抖:“慘不忍睹。”
一位網友寫道:“你在一個酒足飯飽的幸福時代,活活餓死了。”
警方、檢察院、法院的事後調查顯示,案情極為簡單。
6月4日,李桂芳的兩個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飯。她帶上孩子,4個人一起吃了午飯。這是李思怡吃的最後一頓飯。此時大約是上午11時。
吃飯時3個大人商定去金堂縣“找些錢”。之後,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幾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還到醫院打過針,回家後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李桂芳用一條綠毛線繩拴住了主臥室的門,然後鎖上房門出去了。此時是下午1點多鐘。
到了金堂縣後,李桂芳獨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兩瓶洗髮水,保全向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報案。值班民警黃小兵趕到超市把李桂芳帶回派出所。
憑著警察的職業嗅覺,黃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員,提出要作尿檢。黃小兵為此請示副所長王新,得到批准。尿檢結果呈陽性。在第一份筆錄中,記錄著李桂芳告訴黃小兵,家裡只有一個小女孩,無人照看。
黃小兵向王新匯報了李桂芳尿檢的情況,並請示是否對其實行強制戒毒。王新再次批准。此時是6月4日下午5時左右。黃小兵也向王新匯報了李桂芳家裡還有一個無人照顧的小女孩。
黃小兵還向團結村派出所核實了李桂芳的情況。這是團結村派出所接到的與此案有關的第一個電話,接電話的是在這裡實習的成都市警察學校在校學生穆羽。
王新又請示當時金堂縣公安局的值班領導吳仕見。王新給吳仕見的請示報告裡寫明了李桂芳家裡有一個無人照顧的小孩,但吳仕見仍然批准了對李桂芳強制戒毒。這樣對李桂芳強制戒毒的手續就齊全了。
晚上22時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動兩輛警車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姓劉的吸毒人員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輛警車上,王新做駕駛員。
據李桂芳自己陳述,她拉住車門不肯上車,哀求王新讓她先回家安頓孩子。上車後,她仍不斷地請求路過青白江時讓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頓好了再跟他們走。她還請求王新給她二姐打個電話,請她幫助照顧一下孩子。但是,儘管李桂芳不斷重複她的請求,就是沒人理睬。
金堂縣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經之路。李桂芳對這條路很熟。當她發現車已經過了青白江時,開始用頭連續猛撞車門。在這種情況下,王新終於同意給打電話。李桂芳告訴了王新她姐姐家裡的電話號碼。王新讓同車的盧曉輝給李桂芳姐姐打電話。盧曉輝打通了電話,但是沒人接。
王新又讓盧曉輝查到了團結村派出所的值班電話。這個電話也打通了,接電話的又是穆羽。此時是6月4日晚上10時30分左右,這也是團結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個與此案有關的電話。根據派出所的值班記錄和電信局的記錄,法庭確認了這次電話。
在這一事件中,團結村派出所兩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來的電話,他們知道李桂芳被強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裡的情況,而團結村派出所距離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距離李桂芳家也僅僅一個街區,但是他們什麼也沒有做。
在戒毒所辦理完各種手續之後已是6月5日凌晨。在王新離開戒毒所之前,李桂芳再次請求王新落實孩子的事情。王新說已經告訴團結村派出所了。
隨後,王新等人返回金堂縣,再次路過青白江時,同樣沒有停車。
第二天上午,黃小兵值班。上午9時左右,王新、盧曉輝讓黃小兵再與團結村派出所聯繫,黃小兵回答說聯繫了。據黃小兵說,他給團結村派出所打了電話。但是團結村派出所不承認,電信局也查不到這個電話的記錄。
按法律規定,黃小兵應該在三日之內將《強制戒毒通知書》送達李桂芳的家屬、所在單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黃小兵沒有送。事發之後,人們發現,這3份通知書還躺在他辦公桌的抽屜里。
從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晚,無論是金堂縣城郊派出所,還是青白江區團結村派出所,都無人再過問這件事。
就這樣,從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三歲的李思怡一個人被鎖在家裡。
人們發現,門上有她的手抓過的痕跡,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損傷,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過的痕跡。她可能晚上受到驚嚇曾經躲進衣櫃。通過地上的痕跡,屎尿被小心地放在衛生紙里的狀態看,這個小女孩一直在求生,並慢慢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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