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必燦

李必燦,男,漢族,1963年4月,永興縣人,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現任縣政府黨組成員、副處級幹部,縣計畫生育協會會長。

2018年8月,永興縣政府副處級幹部李必燦未如實填報配偶黃某參與小水電經營情況、未督促其配偶黃某按規定時間辦理股權轉讓問題,受到書面檢查問責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必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3年4月
  • 職業:永興縣政府副處級幹部 
人物履歷,違紀事件,

人物履歷

1981.07—1982.05 縣沼氣辦幹事;
1982.06—1986.07 城郊鄉團委書記,千沖鄉秘書
1986.08—1989.09 千沖鄉政府秘書、黨委委員;
1989.10—1991.07 湖南省委黨校脫產學習;
1991.08—1994.04 歷任縣紀委副科級秘書、紀委委員、常委兼案件審理室主任;
1994.04—1998.03 樟樹鄉黨委書記;
1998.03—1999.03 縣委辦副主任;
1999.04—2004.06 縣計生委主任、黨組書記;
2004.06—2008.07 縣長助理、縣政府黨組成員、縣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
2008.07—2011.03 縣長助理、縣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副處級幹部、縣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
2011.03月-- 縣政府黨組成員、副處級幹部。其間,2011.06起兼任縣計畫生育協會會長。

違紀事件

2017年9月,李必燦以配偶已退休為由,在填《報告表》時未如實填報配偶黃某在永興某電站入股5萬元的情況,未及時督促其配偶黃某按規定時間辦理股權轉讓。2018年8月,李必燦受到書面檢查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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