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李德生(1782年2月25日-1852年10月28日),字仲惠,號培階,河南南陽鎮平縣石佛寺李營人,清朝政治人物。嘉慶十八年(1813年)鄉試中舉,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乙卯恩科金榜題名登進士第,出自民族英雄林則徐門下。敕封文林郎,誥授朝議大夫。歷官雲南定遠縣大姚縣易門縣知縣,鎮雄州知州同知銜、巧家廳同知兼攝東川府、東川府知府

基本介紹

  • 本名:李德生
  • :仲惠
  • :培階、石渠
  • 所處時代:清朝嘉慶道光時期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南陽府鎮平縣石佛寺李營
  • 出生日期:1782年2月25日
  • 逝世日期:1852年10月28日
  • 主要作品:定遠縣誌,銅政論,北界呈請自立小戶判詞,裁割考試陋規碑記
  • 主要成就:嘉慶二十四年(1819)乙卯恩科金榜題名登進士第
  • 逝世地:雲南省東川府
  • 墓葬:李進士墓,鎮平縣文物保護單位
  • 配偶:張恭人,誥封恭人,娘門鎮平楊營張莊,享年八十三,與進士合葬
生平,論著,墓葬,評價,家族,大事年表,

生平

嘉慶十八年(1813年)鄉試中舉,出自湖北天門蔣立鏞門下。蔣立鏞:嘉慶十企凶雄六年辛未科進士狀元,以翰林院修撰任嘉慶十八年八月河南鄉試主考官。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李德生手跡拓片(照年、長軍、王克)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乙卯恩科金榜題名登進士第,出自民族英雄林則徐門下。林則徐:嘉慶十六年辛未科進士,以翰林院編修任嘉慶二十四年四月會試同考官,分校禮闈第十二房,推薦五十餘卷,得士十三人。
道光十三年二月(1833年3月),吏部選派雲南省定遠縣知縣(民國三年改稱牟定縣至今)。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林則徐書信
道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赴任定遠知縣途中,遇昆明大地震,奉委勘災,見昆明縣城鄉,震倒房屋壓斃人口甚多,哭聲遍野,聞者傷心。澄江府暨嵩明州一帶更重,惟迤西頗輕。
道光十三年八月十五日(1833年9月28日)中秋節到任定遠縣知縣。勘察災情,尚無倒斃者,心甚慰。題其署衙大堂名曰:“與民相見”,楹聯為:“早坐堂,早結案,早完國稞,勤勤慎慎,從此地做去;不想錢,不生氣,不縱家丁,安安祥祥,向其中討來。”每次出門,不用威儀,僅一二僕人相隨,路遇百姓爭執,每置座而勸解之。勤政愛民,清廉奉公,無日不以興利除弊為急務。著《裁革考試陋規碑記》裁減童生考試費用,捐增文龍書院膏火(津貼)以發展教育;著《北界呈請自立小戶判詞》精簡吏役剔除徵稅中間環節,替山區窮苦農民完稅,減輕底層人民負擔;著《酌給新添哨兵銀米記》積極回響林則徐禁菸運動,查禁地方罌粟;在深山密林形勢險峻要道關隘處築路建哨,維護地方治安,利於商賈行旅;著《平成閘記》建平成閘以興修水利;逢農事節令必到鄉間視察農民耕種豐欠,李德生有《午日賞農》詩一首:“寒煙連樹子規啼,田野爭趨雨一犁。人向忙中過節令,我乘霽後踏新泥。榴花結艷輝紅陌,菖葉分光映綠畦。獨恨此行忘載酒,慰伊力作遍招攜。”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李德生印
道光十四年(1834年)政通人和,申請修《定遠縣誌》,獲雲南布政使司批准,由李德生任纂修,於道光十五年(1835年)冬成書。李德生在《定遠縣誌》凡例中強調承訂付:“惟實實有關於此地民生大事始錄之,恐其一字之誣誣全書,因理正之以成信志 。《定遠縣誌》自天文、地理、山川、建制、暨學校,風俗,靡不詳載。類分三十六目,共成八卷,以卷領目,以目為志。詳而不冗,簡而不漏。採訪節孝百三十人予以旌表,表彰貞節,維持風化。倉儲一志,內容詳備,防災救災,可見一斑。《定遠縣誌》最早用文字記錄了中國西南邊疆彝族傳統左腳舞等民族風俗;最早用文字記錄了定遠縣銅礦生產。後人采之,即據為千秋之信史。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培階印
道光十七年(1837年)署大姚縣知縣三個月,時間雖短暫,但任事實心,行政幹練,裁汰規費,減免童試卷價,夫人教姚民紡織,造福大姚百姓,姚民竟立長生祿位,禁弗能止,其政績被道光《大姚縣誌》撰文永記。三個月後復任定遠縣知縣,在任六年定遠大治,立大功五次。
道光十八年(1838年)調任易門縣知縣加五級,紀錄二十一次。初抵任時頗繁難,前任多白櫻歡膠名循吏皆因銅政被議,李德生有《易門即事詩》云:“宦跡蓬飛兩鬢殘,笵甑褚笠守儒寒。學為廉吏談何易,博得循聲稱亦難。才短愧無新雨露,事忙懶換舊衣冠。何時閒散償歸志,平子台前把釣竿。”經過深入細緻調查研究銅務,開採、冶煉、儲運、銷售等,著《銅政論》 ,決心革除之前各級官吏諸多攘公肥私弊端,改進銅礦管理辦法,銅產量增加。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李德生纂修定遠縣誌
道光二十年六月(1840年7月),時任雲貴總督桂良以才具敏捷任事實心舉薦,旋擢升鎮雄知州加一級。十月丙子(十月十三日;11月6日),又拜地轎嬸以辦銅逾額加同知銜。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又以在易門辦銅出力功,擢升東川府知府。李德生以民生為執去擊政首要,體恤民苦,仁政惠民,向上請準減免繁重礦稅,捐置義地,使眾多失業礦工得以復業,為惠尤巨,深受各族百姓愛戴。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東川府城垣坍只估想塌,稟請重修,照前規模加高三尺,內皮改用方石扣砌,另用淨土築填牢實。垛口排牆,一律拆砌,添用新磚。石帽樓櫓,炮台柵門,重新建造,較前堅固。城身高二丈一尺,周圍垛口一千三百七十二個,李德生帶頭捐銀,並勸官紳士民富戶捐銀,共籌捐銀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六兩,並未報請帑。事俊題奏,蒙議敘在案。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易門縣誌
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三日(1847年2月27日),東川府巧家廳湯丹廠,回漢百姓為爭飲水突發聚眾持械鬥毆傷斃案,史稱“湯丹案”,李德生聞信,從一老奴,單騎走山徑中,背櫃霉越兩晝夜達難所,處置審理“湯丹案”強調:“同系赤子,但分良莠,不問漢回”。判別曲直,分清首從,只誅首犯,從者不問。調撥糧款對難民給糧築屋予以救濟,並拿自己的俸銀安慰撫恤難民,民怨釋然。受到時任雲貴總督林則徐的高度讚賞:“汝之為官,可謂不負所學,亦不負吾所知矣!即如湯丹一案,誰能如是,肯如是,敢如是者!”林則徐親書“太守第”匾額贈與李德生,深加獎勵卓異列上考,李德生在東川府四續其任。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林文忠公政書
道光三十年(1850年),因年老請辭,朝廷未批准,且以助永昌軍需功,繼續留任東川知府(道光三十年五月至十月任巧家廳同知兼攝東川府)。
鹹豐二年九月十六日(公元1852年10月28日),以疾終於東川府官邸,享年七十一歲。

論著

已知的李德生論著有:《定遠縣誌》,《易門縣誌手稿》,《銅政論》,《重疏水城碑記》,《平成閘記》,《惠民倉碑記》,《裁革考試陋規碑記》,《配給新添哨兵銀米記》,《北界呈請自立小戶判詞》,《捐給軍犯口糧記》,《鎮西樓二故官像》,《倒插山茶》,《僧天文》,《躍龍門》,《樟木樹》等文;詩《開徵》、《住蓮城寺》、《由蓮城寺回縣》、《午日賞農》、《易門即事詩》等五首。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楚雄地方志全書
李德生纂修雲南《定遠縣誌》,被收集到《楚雄彝族自治州舊方誌全書》中,雲南人民出版社,已於2005年出版發行。《定遠縣誌》抄稿本,還被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作為中國邊疆民族地區方誌叢刊,於2010年8月1日影印出版發行 。易門縣歷次修志,都全文載李德生所著《銅政論》和《重疏水城碑記》。
河南《鎮平縣誌》、雲南《東川府志》、《定遠縣誌》(牟定縣誌)、《易門縣誌》、《大姚縣誌》、《鎮雄縣誌》、《會澤縣誌》、《巧家縣誌》、《楚雄彝族自治州舊方誌全書》、《東川古代簡史》,以循吏立傳記載李德生的事跡。
清代縉紳錄集成》(清華大學圖書館藏書)一書,對李德生在雲南各地任職,有比較詳細的記錄。《林文忠公政書》和《林則徐集》(奏稿、下),有李德生任東川府知府期間,處置審理湯丹案的記載。
《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一書,第1239頁和2776頁有記載:李德生,河南鎮平縣人,嘉慶二十四年乙卯恩科,三甲四十一名;《清朝進士題名錄》一書,第797頁和1668頁記載:李德生,河南南陽府鎮平縣人,嘉慶二十四年乙卯恩科,三甲四十一名。
《道光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二十年十月丙子(十月十三日;11月6日)記載,“以辦銅逾額,加雲南知州李德生同知銜”。孔廟和國子監博物館,第一百八十五進士題名碑有“李德生 河南鎮平縣人”題名。

墓葬

李進士墓,鎮平縣文物保護單位,鎮平縣人民政府2011年12月公布,保護範圍:以墓為中心向東南西北四向各外延二十五米。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文物保護碑喜增石雕設計建造
鹹豐四年(1854年),靈柩由三子李暘四子李晉護靈,從雲南東川啟程,經水路回河南老家,所過州縣均對靈柩刷漆一遍,以示哀悼,長子李旭次子李暉陸路接靈。鹹豐四年十月十九日(公元1854年11月8日)歸殯西老墳祖塋。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石牌坊喜增石雕設計建造

評價

李德生抱著“造福一方百姓”的純樸理想,雲南為官二十載,由定遠、大姚、易門、鎮雄、巧家、至東川,每到一地都能整頓吏役,興利除弊,發展生產,親民惠民。《東川府志·循吏篇》記載:知府李德生,性仁愛,教民勤儉,捐置義地,廠欠有逃亡者稟請豁免,硐戶子孫得以復業,為惠尤巨。李德生一身正氣,慷慨捐助,病故後運送其靈柩回家鄉的資費拮据不夠,只能暫厝於江右人之鄉堂,夫人先回原籍籌措資費,兩年後(鹹豐四年十月十九日;1854年11月8日)靈柩才運回故里安葬。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東川府志
光緒二年鎮平縣誌編纂者及李德生傳作者王翊運(鎮平侯集人,舉人出身、時年85歲),在撰寫李德生墓碑文時萬分感慨:張恭人先歸,兄弟拮据(指在東川守靈的李暘和李晉),歸櫬之資仍由原籍所措置......令人敬仰之餘又為長太息唉,嗚呼,音容雖隔,模範匪遙!
民國《新纂雲南通志》第一百八十三卷,第二十八頁,名宦傳為李德生立傳(見參考資料及圖片)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民國《新纂雲南通志》名宦傳局部照片
李氏家族中口傳,李德生在官場曾遇一贓官,那贓官譏諷李德生所穿馬靴破舊,李德生當面回敬贓官:“幫破底子好”!那贓官頓時面露尷尬無言以對。

家族

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以下各代稱謂均以德生公為中心)

大事年表

道光十八年(1838年)調任易門縣知縣加五級,紀錄二十一次。初抵任時頗繁難,前任多名循吏皆因銅政被議,李德生有《易門即事詩》云:“宦跡蓬飛兩鬢殘,笵甑褚笠守儒寒。學為廉吏談何易,博得循聲稱亦難。才短愧無新雨露,事忙懶換舊衣冠。何時閒散償歸志,平子台前把釣竿。”經過深入細緻調查研究銅務,開採、冶煉、儲運、銷售等,著《銅政論》 ,決心革除之前各級官吏諸多攘公肥私弊端,改進銅礦管理辦法,銅產量增加。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李德生纂修定遠縣誌
道光二十年六月(1840年7月),時任雲貴總督桂良以才具敏捷任事實心舉薦,旋擢升鎮雄知州加一級。十月丙子(十月十三日;11月6日),又以辦銅逾額加同知銜。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又以在易門辦銅出力功,擢升東川府知府。李德生以民生為執政首要,體恤民苦,仁政惠民,向上請準減免繁重礦稅,捐置義地,使眾多失業礦工得以復業,為惠尤巨,深受各族百姓愛戴。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東川府城垣坍塌,稟請重修,照前規模加高三尺,內皮改用方石扣砌,另用淨土築填牢實。垛口排牆,一律拆砌,添用新磚。石帽樓櫓,炮台柵門,重新建造,較前堅固。城身高二丈一尺,周圍垛口一千三百七十二個,李德生帶頭捐銀,並勸官紳士民富戶捐銀,共籌捐銀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六兩,並未報請帑。事俊題奏,蒙議敘在案。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易門縣誌
道光二十七年正月十三日(1847年2月27日),東川府巧家廳湯丹廠,回漢百姓為爭飲水突發聚眾持械鬥毆傷斃案,史稱“湯丹案”,李德生聞信,從一老奴,單騎走山徑中,越兩晝夜達難所,處置審理“湯丹案”強調:“同系赤子,但分良莠,不問漢回”。判別曲直,分清首從,只誅首犯,從者不問。調撥糧款對難民給糧築屋予以救濟,並拿自己的俸銀安慰撫恤難民,民怨釋然。受到時任雲貴總督林則徐的高度讚賞:“汝之為官,可謂不負所學,亦不負吾所知矣!即如湯丹一案,誰能如是,肯如是,敢如是者!”林則徐親書“太守第”匾額贈與李德生,深加獎勵卓異列上考,李德生在東川府四續其任。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林文忠公政書
道光三十年(1850年),因年老請辭,朝廷未批准,且以助永昌軍需功,繼續留任東川知府(道光三十年五月至十月任巧家廳同知兼攝東川府)。
鹹豐二年九月十六日(公元1852年10月28日),以疾終於東川府官邸,享年七十一歲。

論著

已知的李德生論著有:《定遠縣誌》,《易門縣誌手稿》,《銅政論》,《重疏水城碑記》,《平成閘記》,《惠民倉碑記》,《裁革考試陋規碑記》,《配給新添哨兵銀米記》,《北界呈請自立小戶判詞》,《捐給軍犯口糧記》,《鎮西樓二故官像》,《倒插山茶》,《僧天文》,《躍龍門》,《樟木樹》等文;詩《開徵》、《住蓮城寺》、《由蓮城寺回縣》、《午日賞農》、《易門即事詩》等五首。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楚雄地方志全書
李德生纂修雲南《定遠縣誌》,被收集到《楚雄彝族自治州舊方誌全書》中,雲南人民出版社,已於2005年出版發行。《定遠縣誌》抄稿本,還被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作為中國邊疆民族地區方誌叢刊,於2010年8月1日影印出版發行 。易門縣歷次修志,都全文載李德生所著《銅政論》和《重疏水城碑記》。
河南《鎮平縣誌》、雲南《東川府志》、《定遠縣誌》(牟定縣誌)、《易門縣誌》、《大姚縣誌》、《鎮雄縣誌》、《會澤縣誌》、《巧家縣誌》、《楚雄彝族自治州舊方誌全書》、《東川古代簡史》,以循吏立傳記載李德生的事跡。
清代縉紳錄集成》(清華大學圖書館藏書)一書,對李德生在雲南各地任職,有比較詳細的記錄。《林文忠公政書》和《林則徐集》(奏稿、下),有李德生任東川府知府期間,處置審理湯丹案的記載。
《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一書,第1239頁和2776頁有記載:李德生,河南鎮平縣人,嘉慶二十四年乙卯恩科,三甲四十一名;《清朝進士題名錄》一書,第797頁和1668頁記載:李德生,河南南陽府鎮平縣人,嘉慶二十四年乙卯恩科,三甲四十一名。
《道光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二十年十月丙子(十月十三日;11月6日)記載,“以辦銅逾額,加雲南知州李德生同知銜”。孔廟和國子監博物館,第一百八十五進士題名碑有“李德生 河南鎮平縣人”題名。

墓葬

李進士墓,鎮平縣文物保護單位,鎮平縣人民政府2011年12月公布,保護範圍:以墓為中心向東南西北四向各外延二十五米。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文物保護碑喜增石雕設計建造
鹹豐四年(1854年),靈柩由三子李暘四子李晉護靈,從雲南東川啟程,經水路回河南老家,所過州縣均對靈柩刷漆一遍,以示哀悼,長子李旭次子李暉陸路接靈。鹹豐四年十月十九日(公元1854年11月8日)歸殯西老墳祖塋。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石牌坊喜增石雕設計建造

評價

李德生抱著“造福一方百姓”的純樸理想,雲南為官二十載,由定遠、大姚、易門、鎮雄、巧家、至東川,每到一地都能整頓吏役,興利除弊,發展生產,親民惠民。《東川府志·循吏篇》記載:知府李德生,性仁愛,教民勤儉,捐置義地,廠欠有逃亡者稟請豁免,硐戶子孫得以復業,為惠尤巨。李德生一身正氣,慷慨捐助,病故後運送其靈柩回家鄉的資費拮据不夠,只能暫厝於江右人之鄉堂,夫人先回原籍籌措資費,兩年後(鹹豐四年十月十九日;1854年11月8日)靈柩才運回故里安葬。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東川府志
光緒二年鎮平縣誌編纂者及李德生傳作者王翊運(鎮平侯集人,舉人出身、時年85歲),在撰寫李德生墓碑文時萬分感慨:張恭人先歸,兄弟拮据(指在東川守靈的李暘和李晉),歸櫬之資仍由原籍所措置......令人敬仰之餘又為長太息唉,嗚呼,音容雖隔,模範匪遙!
民國《新纂雲南通志》第一百八十三卷,第二十八頁,名宦傳為李德生立傳(見參考資料及圖片)
李德生(進士出身東川府知府)
民國《新纂雲南通志》名宦傳局部照片
李氏家族中口傳,李德生在官場曾遇一贓官,那贓官譏諷李德生所穿馬靴破舊,李德生當面回敬贓官:“幫破底子好”!那贓官頓時面露尷尬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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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以下各代稱謂均以德生公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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