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徐

李徐,男,雲南省晉寧縣晉城鎮黨委書記,中共晉寧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4年10月23日,因10·14晉寧施工衝突事件被免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徐
  • 外文名:Li Xu
  • 別名: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公務員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

個人履歷

李徐曾任晉寧縣發展改革和經濟貿易局局長,晉寧縣晉城鎮黨委書記,中共晉寧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
2011年5月,當選為中國共產黨晉寧縣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委。

人物事件

經2014年10月22日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決定:為晉寧縣信訪維穩工作牽頭責任人、富有村民眾工作組組長,履職不到位,工作嚴重失職,對富有村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缺乏擔當精神,不能與村民直接溝通、有效化解矛盾,沒有在第一時間趕赴矛盾衝突激烈的前沿,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對“10·14”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市委決定給予免職處理並進行黨紀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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